学院概况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溯源于1950年中南兵工局创办的“中南兵工学校”,是新中国创办的首批军工学校。学院历经中南兵工学校、湖北工学院等7个时期,先后隶属于中南兵工局、六机部、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等,1998年成为教育部首批设置的全日制高等职业学校,1999年转由湖北省人民政府主办。
学院坐落在素有“九省通衢”之称的武汉市中心城区,南濒月湖,北临汉水。学院环湖而建,别具现代风格,是莘莘学子求学深造的理想园地。
学院秉承“为国家工业化和国防现代化而奋斗”的初心使命,坚持“兴船报国育英才”的特色发展之路,不断推进内涵建设,办学实力不断提升。学院先后成为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国家优质专科高职院校、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双高计划”)。
学院是全国技能紧缺型人才培养基地、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国防教育特色学校、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机械行业骨干职业院校、全国首批实施现代学徒制试点高职院校。学院荣获国家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单位、中国职教特色职业院校、全国十大创新性高职院校、全国职业院校魅力校园、湖北省最佳文明单位、湖北省首批文明校园、湖北省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单位、湖北省依法治校示范校等荣誉称号,同时,学院也是全国国防科技工业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全国船舶工业职业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长单位等。
学院始终坚持“立足船舶、服务军工、面向社会”的办学定位,“以人为本、质量立院、特色创优”的治校方针,半个多世纪以来,为国家工业化和国防现代化建设培养输送了各级各类人才10万余名。目前,学院适应国家经济建设发展的需要,建成以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类为主干、现代制造与信息技术类为两翼,土木建筑类、财经商贸类、旅游类、艺术类为拓展的专业体系。学院面向全国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5000余人,其中有多个专业的士官生和来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留学生。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拥有一支素质高、结构合理的双师型教师队伍。其中专任教师559人,副高级以上239人。拥有全国“万人计划”教学名师1名,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1名,全国优秀教师1名,湖北教学名师3名、湖北师德先进个人1名,荆楚好老师2名,聘用楚天技能名师20名。拥有全国党建工作样板教工党支部(立项建设)2个,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3个、省级教学团队5个,湖北名师(技能名师)工作室5个。
目前,学院建有机械工程学院、交通运输工程学院、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建筑工程与设计学院、计算机信息技术学院、商务贸易学院、士官学院等9个二级学院,开设50个高职专业。其中国家重点建设专业群2个,国家示范校重点专业、国家优质校骨干专业等国家级专业17个,省级品牌(特色)专业、重点专业25个;国防科技工业职业教育实训基地1个、国家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基地1个、国家海员培训基地1个;国家级精品课程6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5门、省级精品课程25门;国家级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1个,教育部第一批教育信息化试点优秀项目1个。
学院建有机械制造技术中心、轮机中心、产品创意设计中心、机电一体化中心、汽车实训中心、焊接实训中心、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心、商务中心等20个校内综合训练基地。拥有船舶建造、船舶机舱仿真、数控加工、机电生产线、计算机网络技术、冷暖空调、酒店管理等108个设施先进、功能完善的实训室。其中,国家财政部重点建设的实训室6个。
风雨兼程跨世纪,砥砺奋进70年,船院人筚路蓝缕,创业如歌。新时期船院人在这块寄托着洋务运动风云人物——张之洞“实业兴国”梦想,近代著名造船专家、兵器专家——徐建寅,新四军军工奠基人——朱毅,中国的保尔——兵工专家吴运铎战斗生活过的热土上,勤奋工作,努力把学院建设成为中国特色、世界水平高职学校。
办学情况
学院坚守“为国家工业化和国防现代化而奋斗”的初心使命,主动增强服务“制造强国、海洋强国、交通强国”等国家重大战略实施能力,助力湖北实现“建成支点、走在前列”战略目标,以“军民融合”为导向不断调整专业结构,主动融入装备制造业、信息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等国家主干产业,形成了服务“海防安全、海河运输、海洋开发、新型工业化”国家战略的“三海一工”的特色专业群体系;学院坚持产教融合建专业,构建了“政军行企校”五方协同育人体制机制,形成了以“与船同行、融学于做”为典型特征的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学院坚持以“工业化与信息化融合”为导向持续强化内涵建设,大力实施“质量立院”“人才强院”“特色兴院”战略,不断提升专业建设现代化水平,全面提高学校整体办学水平;学院坚持军工特色的文化定位,形成了以“国家利益至上”为核心价值观,军工文化、企业文化、大学文化有机融合的校园文化。
发展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为根本遵循,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创新践行新发展理念为根本统领,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为根本动力,以服务“制造强国、海洋强国、交通强国”建设等国家战略为根本面向,以深化“军民融合、工业化与信息化融合、产教融合”为根本路径,以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为根本宗旨,全面完成“双高计划”建设任务,树立全国海洋科技工业职业教育标杆,建成行业旗舰、国际领先的船舶工程技术专业群、轮机工程技术专业群,深度融入湖北加快“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进程,服务“一带一路”建设能力显著提升,建成中国特色、世界水平高职学校,为“制造强国、海洋强国、交通强国”提供高水平系统化支持,为实现两个百年奋斗目标书写亮丽的“武汉船院新篇章”,为世界职业教育“中国标准”“中国模式”的全面形成、应用推广贡献智慧。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激励学生勤奋学习专业文化知识,注重从整体上提高综合素质水平,形成较强的从业竞争能力,以适应社会变革及日趋激烈的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无处分记录的注册全日制在校生,均可参加学生奖学金评定。学生奖学金分别设为国家助学奖学金、学习奖学金、素质奖学金和单项奖。
第二章 国家助学奖学金
第三条 国家助学奖学金是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大学生而设立的。国家助学奖学金的申请、评定、审批、发放以当年政府所下的文件为准。
第三章 学习奖学金
第四条 参加“学习奖学金”评定者,所修学分要符合规定,无不及格课程,综合素质评价排名居本班前40%,体育合格。
第五条 依课程平均学分绩点排序,按学生总数的一定比例评定各等级学习奖学金。如出现某等级缺额,则该等级缺额的奖学金用于增加下一等级评奖比例。
1.特等奖学金1200元/学期/人,按0.1%比例评奖,课程平均学分绩点3.5以上。
2.一等奖学金600元/学期/人,按1%比例评奖,课程平均学分绩点3.5以上。
3.二等奖学金300元/学期/人,按5%比例评奖,课程平均学分绩点3.0以上。
4.三等奖学金150元/学期/人,按10%比例评奖,课程平均学分绩点2.5以上。
第六条 评定程序及办法
1.学习奖学金评定工作由各系办公室根据本办法按比例评选,评选结果填入《奖学金评定表》,由系审查后报学生工作处。
2.学习奖学金每学期评定一次,每学期开学第二周评定上学期的学习奖学金,第三周报学生工作处审核。
第七条 课程平均学分绩点= ∑(课程绩点×课程学分∑本学期课程学分
课程成绩包括必修课、专业选修(限选)课、教学计划规定的实践性教学环节成绩。综合素质评价分数由相应办法确定。
第八条 学习进步奖100元/学期/人,每系评选3—6名。学习基础较差者,通过刻苦钻研,班上成绩排名比上一学期进步15位以上,综合素质评价排名居本系同年级本专业前40%。
第四章 素质奖学金
第九条 根据武汉船院《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确定的得分排序,按比例评定综合素质奖,以及思想品德、身心健康、能力素质单项奖。
1. 综合素质一等奖200元/学期/人,按1%比例评奖;
2. 综合素质二等奖150元/学期/人,按2%比例评奖
3. 综合素质三等奖100元/学期/人,按3%比例评奖。
参加以上“综合素质奖”评定者,无不及格课程,体育合格。
4. 思想品德单项奖100元/学期/人,按1%比例评奖;
5. 身心健康单项奖100元/学期/人,按4%比例评奖;
6. 能力素质单项奖100元/学期/人,按1%比例评奖。
第十条 评定程序及办法
1. 素质奖学金评定工作由系办公室根据本办法进行评选,由系审查后报学生工作处。
2. 如若综合素质评价中的综合奖和单项奖同时获得时,取最高奖项;单项奖可同时获得。如果单项奖出现空缺,由次一名同学依次补取。
3. 素质奖学金每学期评定一次,每学期前二周进行评定,第三周报学生工作处审核。
第五章 单项奖奖学金
第十一条 由学生工作处负责组织设定其它单项奖,并确定各单项奖的评定办法和发放标准。单项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学习竞赛奖、科技成果奖:颁给在院级以上学习竞赛的优胜者,以及在院级以上各科技活动中的获奖者。
2. 文体活动奖:颁给在院级以上文艺、体育活动中组织工作做得好,取得突出成绩的集体和个人。
3. 精神文明奖:颁给积极参与环保、卫生、公益活动,见义勇为、舍己救人、助人为乐、拾金不昧,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表现突出者。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二条 本办法从二00六年九月一日施行。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学院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甘肃省招生代码:1730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在甘肃省的招生工作现已开始,凡有愿意填报我院志愿的考生,均可通过甘肃省招办指定的《2018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杂志所公布的专业志愿信息,并按照以下指南内容进行正确的批次选择及专业志愿填报:2018年甘肃省填报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志愿指南志愿批次科类类型志愿填报指南高职(专科)提前批理工直招士官“2018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
甘肃省招生代码:2669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在甘肃省的招生工作现已开始,凡有愿意填报我院志愿的考生,均可通过甘肃省招办指定的《2017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杂志所公布的专业志愿信息,并按照以下指南内容进行正确的批次选择及专业志愿填报:2017年甘肃省填报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志愿指南省份志愿批次科类类型志愿填报指南甘肃高职(专科)提前批理工直招士官“2017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
2015年我校近期赴甘肃省招生宣传安排通知欢迎各位甘肃省同学报考我校,以下公布我校招生宣传老师近期在甘肃省各地方现场咨询信息,欢迎广大考生到现场咨询或电话咨询。序号时间地点咨询教师电话18月4日陇东附中陈老师、张老师月5、6、7日陇东附中刘老师、张老师月5、6、7日西川中学陈老师如甘肃省考生无法到上述地方,也可以网络咨询:http://www.wspc.edu.cn联系电话:027-8480366招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在甘肃省2015年专科征集志愿填报工作即将开始,由于我院属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且历年在甘肃省生源质量较好。经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同意,我院已成功调入大量招生计划至甘肃省内进行录取,以满足甘肃籍考生的入学需求。凡2015年普通高考分数达到甘肃省专科批次线以上,截至目前未被录取、状态呈“自由可投”的甘肃籍考生均可填报。2015年甘肃省填报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志愿指南省份志愿批次科

二招生对象和条件2021年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普通高中男性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0周岁200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未婚其政治和身体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的规定执行答案来源于2021年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定向培养直招士官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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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计划专业人数机械设计与制造工业自动化30机电一体化技术30合计60答案来源于2021年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中德合作班招生简章

2021年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甘肃文科最低分数线为160文科最低位次为82164。2019年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甘肃文科最低分数线为160文科最低位次为82823。2018年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甘肃文科最低分数线为221文科最低位次为784

2021年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甘肃理科最低分数线为160理科最低位次为112216。2019年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甘肃理科最低分数线为160理科最低位次为132875。2018年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甘肃理科最低分数线为180理科最低位次为1

2021年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甘肃录取分数线:理科最低分为160,最低位次为112216;文科最低分为160,最低位次为82164;2022年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甘肃招生计划:(1)理科的专业有:建筑钢结构工程技术、工程造价、机械设计与制造

2021年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甘肃省招生专业:商务数据分析与应用、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模具设计与制造、商务英语、数控技术、连锁经营与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市场营销、工业机器人技术、现代物流管理、船舶工程技术、云计算技术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