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我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校本科招生办公室、教务处负责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
2.学校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接受社会举报投诉,监督电话:59596106。
3.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申报有关材料,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内容,将取消第二学士学位报考和录取资格。
答案来源于:2021年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2020年天津师范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学校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接受社会举报投诉,监督电话:23767181。

2020年天津商业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学校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接受社会举报投诉,监督。

2020年天津商业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监督机制

2020年天津城建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学校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接受社会举报投诉,监督电话:022-23085062。

2学校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接受社会举报投诉监督电话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申报有关材料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内容将取消第二学士学位报考和录取资格4简章以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发布的为准终解释权归天津师范大学本专科招生办公室若教育部调整招生政策以新规定为准答案来源于2021年天津师范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2学校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接受社会举报投诉监督电话招生简章以学校招生信息网发布的为准终解释权归天津城建大学招生办公室若教育部调整招生政策以新规定为准答案来源于2021年天津城建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2022年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学校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接受社会举报投诉,监督电话:59596106。

2022年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监督机制

八监督机制1在我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校本科招生办公室教务处负责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2学校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接受社会举报投诉监督电话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申报有关材料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内容将取消第二学士学位报考和录取资格答案来源于2021年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2学校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接受社会举报投诉监督电话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申报有关材料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内容将取消第二学士学位报考和录取资格答案来源于2021年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