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收“直博生”的博士生导师为通过当年度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的博导,每位博导原则上每年只招收1名博士生,招生名额列入所在招生专业的年度招生总指标;
2.“直博生”入学后适用博士研究生的管理规章制度,享受博士研究生的同等待遇,履行博士研究生的相关义务。
3.若有疑问,请联系心理学院王老师,0755-26979056。
深圳大学师范学院(教育学部)
2020年9月25日

2021年深圳大学师范学院(教育学部)心理直博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提交材料。申请者须于2020年10月9日前(以邮戳为准)使用EMS邮寄或顺丰快递以下材料-师范学院(教育学部)心理学院(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南校区理工楼L3-1236,王老师收,电话0755-26979056)

2021年深圳大学师范学院(教育学部)心理直博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学科初审,确定考核名单

2021年深圳大学师范学院(教育学部)心理直博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学科点资格审查

2021年深圳大学师范学院(教育学部)心理直博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须-少提供以下其中一项英语成绩证明

2021年深圳大学师范学院(教育学部)心理直博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2021年深圳大学师范学院(教育学部)心理直博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学科考核

2021年深圳大学师范学院(教育学部)心理直博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监督机制

2021年深圳大学师范学院(教育学部)心理直博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若有疑问,请联系心理学院王老师,0755-26979056。

2021年深圳大学师范学院(教育学部)心理直博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研究生院与学校纪委(监察处)设立招生违规举报电话及邮箱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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