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获得我校拟录取资格的考生,须保持“推免服务系统”注册的手机号畅通。如因关机、停机等而延误接收通知,最终造成无法录取或无法入学,责任由考生自负。
2、考生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录取的推免生公示,若考生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我校将不予录取。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以及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
3、学校统筹安排各学科推免生和统考生招生计划比例,各学科均会预留一定比例招生计划用于招收统考考生,全校接收推免生总数不超过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50%。
4、我校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录取为硕士研究生的须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录取为直博生的须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未达到上述要求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5、未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报名的考生,我校一律不予录取。
6、已被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录取资格。
上海大学研招办联系电话:(021)66133763/66134020
上海大学研招办传真:(021)66132245
上海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址:https://yjszs.shu.edu.cn/
1、学费
根据国家和上海市相关政策,我校对所有录取的研究生均实行收费制度,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我校财务处网站关于上海大学研究生学费标准的公示。
2、奖金
上海大学逐年加大经费投入力度,通过提高奖助水平,吸引优质生源,鼓励学生潜心学习。
1)国家金。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凡被上海大学正式录取的全日制非定向方式学习的研究生,可按照学制获得国家金。
2)国家奖学金。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凡被上海大学正式录取的全日制非定向方式学习的研究生,成绩优秀者可申请国家奖学金。硕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2万元,博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3万元,每年评审一次。
3)校长奖学金。为鼓励研究生在科研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学校设立“校长奖学金”,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奖励标准为1万元。
4)学业奖学金。根据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学业水平,上海大学的学业奖学金分为不同等级,硕士研究生每年高可达1.2万元,博士研究生每年高可达1.8万元。
5)国际交流奖学金。上海大学设立研究生短期出国访学和参加国际会议奖学金,支持广大研究生参与国际交流,开阔学术视野。
6)助研、助教津贴。根据教学科研需要,学校设立“助研”和“助教”岗位。
另外,学校还有宝钢奖学金及学院设立的各种冠名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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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上海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含直博生)实施办法学费与奖助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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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上海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含直博生)实施办法奖助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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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上海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含直博生)实施办法针对推免生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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