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校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发展定位与办学条件,统筹考虑近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学校本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以教育部高等职业教育设置和备案审批结果为准。
二、各招生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三、本年度本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高考改革省市选考科目要求等详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招办)编印的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相关文件。
八、专业教学培养使用外语语种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教学语种为英语。
九、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经复查,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专业学习要求的考生,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本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处理。
“护理”专业色盲、色弱、口吃不宜;“医学检验技术”、“食品检验检测技术”专业色盲、色弱、弱视不宜。
十、录取规则
一、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秋季统一考试)成绩录取的规则:
1.省级招办按本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和投档比例将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生源从高分到低分(含政策性加分)进行投档。具体的投档比例由本校根据各省市实际生源情况确定,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05%。
2.政策性加分在专业录取时计入总分。
3.对达到本校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进入专业志愿、且愿意服从所有专业调剂的考生作调剂录取。
4.非艺术类进档学生以分数优先为原则,根据投档成绩排序后,按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如有同分,文科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理科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成绩;文理不分科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
艺术类进档学生以分数优先为原则,根据投档成绩排序后,按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如有同分,依次比较专业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
二、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省级招办可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非第一志愿考生(包括征集志愿)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剩余数的100%进行投档;若生源仍不足,本校可以将剩余的招生计划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市安排录取。
三、高考改革有关省市的录取规则和程序以省级招办规定为准。
四、内蒙古专业录取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
五、“高本贯通”专业考生高考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方具备录取资格。
十一、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7500元
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10000元(沪价行(2000)120号)
园林技术(中外合作办学)、建设工程管理(中外合作办学)每生每学年15000元(沪教委财(2005)34号)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1200元(沪价费(2003)56号)
十二、资助政策
本校认真执行国家和上海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本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三、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按照招生“阳光工程”的统一要求,本校秋季统一考试招生全程接受本校招生监督小组监督。
举报电话:021-31151213
十四、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www.***.cn
招生处(办)官网:www.***.cn/zsxx/
咨询电话:021-56605436
十五、其他须知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保留对本章程的解释权。
答案来源于:2021年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全国统考招生章程
土木工程
本专业坚持“凸显应用、强化技能”的办学方略,立足于上海,服务于上海“五大中心、四大品牌”的建设,对接世界技能大赛,培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与职业素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国际视野,掌握土木工程学科基本原理和专业知识,经过工程实践基本训练,能胜任工程建设领域中的技术与管理工作,具备“能设计、会施工、懂安全、知处置”工程素质的一线土木工程技术人才。
本专业学生毕业后,可面向建设单位、建筑施工企业、造价咨询公司等,从事建筑工程设计、施工技术与管理、计量计价、BIM技术应用等工作。
本专业学生经过系统的理论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学习和大量的企业实训,具有综合运用所学的专业知识,独立完成职业岗位工作及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在建筑行业设计、施工、管理、服务等技术及管理岗位,胜任设计助理、现场工程师助理、现场施工管理、现场质量管理、现场安全管理、造价咨询、BIM建模等岗位工作,并进一步向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安全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等中高级岗位发展。
前3年学籍归属于高职院校,按高职院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对学生进行管理与服务,学费7500元/年,学生资助与高职院校学生同等待遇。后2年学生学籍归属于本科院校,按本科院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对学生进行管理与服务,学费5000元/年,学生资助与本科院校学生同等待遇。
学生入学一年后由高职院校组织考核,对不符合“高本贯通”考核要求的学生,予以转入平行专业或相近专业学习,不再进行贯通培养;对完成前3年专业教学计划规定课程、考试成绩合格,符合专科高等教育毕业条件的学生,授予高职院校毕业证书;对通过高本贯通转段考试考核、修满“高本贯通”培养计划所有学分、考试成绩均合格的学生,按照本科院校的学籍管理规定和学位授予办法颁发本科学历和学位证书。
2020年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全国统考招生章程(秋季统高)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2022年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全国统考招生章程(秋季统一高考)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七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1我校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发展定位与办学条件统筹考虑近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学校本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以教育部高等职业教育设置和备案审批结果为准2各招生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3本年度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高考改革省市选考科目要求等详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招办编印的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相关文件答案来源于2021年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全国统考招生简章文字版
七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1我校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以及教育部上海市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发展定位与办学条件统筹考虑近年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学校本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2我校本年度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高考综合改革省区市选考科目要求等详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招办编印的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等相关文件3我校各招生专业均无男女比例限制答案来源于2021年上海海洋大学全国统考招生章程
七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一我校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发展定位与办学条件统筹考虑近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学校本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二各招生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三本年度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高考改革省市选考科目要求等详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招办编印的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相关文件答案来源于2021年上海立达学院全国统考招生章程
七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1我校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发展定位与办学条件统筹考虑近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学校本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2各招生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3本年度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高考改革省市选考科目要求等详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招办编印的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相关文件答案来源于2021年上海杉达学院秋季高考招生章程全国统考
七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一我校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发展定位与办学条件统筹考虑近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学校本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二各招生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三本年度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高考改革省市选考科目要求等详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招办编印的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相关文件八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办法无预留计划九专业教学培养使用外语语种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应用日语应用法语应用西班牙语专业教学外语语种为双语分别是日语和英语法语和英语西班牙语和英语其它专业入学后的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七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1我校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发展定位与办学条件统筹考虑近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学校本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2各招生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3本年度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高考改革省市选考科目要求等详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招办编印的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相关文件答案来源于2021年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考招生章程秋季统一高考
2022年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全国统考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七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一本校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发展定位与办学条件统筹考虑近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学校本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以教育部高等职业教育设置和备案审批结果为准二各招生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三本年度本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高考改革省市选考科目要求等详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招办编印的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相关文件八专业教学培养使用外语语种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教学语种为英语九身体健康状况要求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