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学生成绩和各专业招生计划,根据分数择优录取。专业确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统筹安排。若所报专业已满,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不予以录取。
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单独招生”)面向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开展,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书或具有同等学力;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以下称“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我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开展。报考要求
考生须先通过山东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后,方可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其中,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须根据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选报专业,选报专业对应的专业类别应与本人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一致。

4新生入校后须接受学校组织的材料复核和专业复测对于复测不合格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明显的考生将组织调查经查实属提供虚假作品材料替考等违规行为的取消该生录取资格并上报上级部门对涉嫌犯罪的学校将及时报案并配合公安机关处理5请广大考生切实做好自身防护合理安排时间安心备考疫情防控期间我院官方网站我院招生信息网站我院招生信息微信公众号山东城建招生就业信息平台将及时发布相关新信息6本考试方案所述内容如有不同请按官网新发布为准7考试咨询电话考务咨询考试平台技术支持咨询附件考生操作手册答案来源于2021年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方案

4录取手续学院在本院网站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的考生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录取通知书由学院寄发5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享受相同待遇但不能再参加山东省2021年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答案来源于2021年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3免试录取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文件要求执行具体要求见学院招生信息网4录取手续学院在本院网站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的考生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录取通知书由学院寄发5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享受相同待遇但不能再参加山东省2021年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答案来源于2021年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2计划调整原则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根据考生报考情况和学院统筹安排可调剂使用录取未满额的专业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录取对于生源充足的专业优先调入招生计划未完成的计划转入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录取时使用3免试录取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文件要求执行具体要求见学院招生信息网4录取手续学院在本院网站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的考生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录取通知书由学院寄发5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享受相同待遇但不能再参加山东省2022年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答案来源

2020年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录取原则

1录取原则根据国家教育部和山东省招生委员会的要求实行由学校负责的体制按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为确保生源质量根据山东省教育厅要求经招生领导小组同意分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类别合理设定低录取资格线低于资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根据报考专业招生计划按照报考考生综合成绩进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未录取满额的专业从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递补录取若达到低录取资格线的考生各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时从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中根据专业计划缺额情况进行专业调剂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调剂后未录取满额的专业减少专业招生计划不降低录取标

第十五条录取原则及相关事宜1录取原则根据国家教育部和山东省招生委员会的要求实行由学校负责的体制按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为确保生源质量根据山东省教育厅要求经招生领导小组同意分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类别合理设定低录取资格线低于资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根据报考专业招生计划按照报考考生综合成绩进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未录取满额的专业从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递补录取若达到低录取资格线的考生各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时从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中根据专业计划缺额情况进行专业调剂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调剂后未录取满额的专业减

2计划调整原则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根据考生报考情况和学院统筹安排可调剂使用录取未满额的专业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录取对于生源充足的专业优先调入招生计划3免试录取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文件要求执行具体要求见学院招生信息网4录取手续学院在本院网站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的考生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录取通知书由学院寄发5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享受相同待遇但不能再参加山东省2021年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答案来源于2021年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十七条录取原则及相关事宜1录取原则根据国家教育部和山东省招生委员会的要求实行由学校负责的体制按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按照学生成绩和各专业招生计划根据分数择优录取专业确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统筹安排若所报专业已满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不予以录取2计划调整原则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根据考生报考情况和学院统筹安排可调剂使用录取未满额的专业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录取对于生源充足的专业优先调入招生计划3免试录取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文件要求执行具体要求见学院招生信息网4录取手续学院在本院网站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的考生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办理录取手

1录取原则根据国家教育部和山东省招生委员会的要求实行由学校负责的体制按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按照学生成绩和各专业招生计划根据分数择优录取专业确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统筹安排若所报专业已满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不予以录取答案来源于2021年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