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录取的推免生公示,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不予录取。
2.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3.本章程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20]38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4.咨询、监督与申诉渠道
南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0513-85012093;
南通大学研究生院
2020年9月18日
答案来源于:2021年南通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章程

2021年南通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章程申请条件

2021年南通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章程考生参加复试。复试工作在招生学院推免生接收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以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核申请人的外语水平、专业知识、综合能力与创新素质等。同意参加本校复试的申请人,招生学院通知其复试的具体安排(复试时间暂定于10月12日-10月25日,具体时间以学院安排和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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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南通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章程学费与奖助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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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南通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章程咨询、监督与申诉渠道

2021年南通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接收推荐免试生

2021年南通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章程其他有关材料(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其他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复印件。

五、其他事项1.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录取的推免生公示,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不予录取。2.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3.未尽事宜将及时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js..cn)对外发布。4.咨询、监督与申诉渠道南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0513-85012093;南通大学研究生院2018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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