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居民身份证上的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
2、考生可以携带考试用品(如乐器、道具、钢笔、毛笔等)进入考点。各种具有发送、接收、存储信息功能的设备(如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须关机并交考点指定地点寄存,统一由安保人员保管,面试结束后领取。
3、考生报到抽签后,随即上楼到对应候考室候考,不得离开考区,擅自离开视为弃考。
4、考生进入考点后,要遵守秩序,听从考点工作人员的指令与安排,及时进入指定区域做好相关准备。
5、考生须在考点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备考室和面试室。
6、考生在进入面试室前须将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禁止带入面试室的物品放置在指定位置。
7、考生按照抽签顺序进入考场应试,不得自行调换面试次序。考生不得在抽签号上涂写任何信息,不得撕毁、互换抽签号。
8、面试期间不得以任何方式向面试考官透露本人的姓名、学校、父母姓名、地域等个人信息。
9、考生面试结束后,在得到考官准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不得向面试考官询问面试分数和结果,不得将试题等相关材料带离考场。
10、考生离开考场后,应在工作人员的带领下离开考点,不得在考场附近大声喧哗、逗留。
11、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场所的秩序。对于违反考试纪律、考场规定、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的考生,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二报到地点及时间1报到地点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625号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宁波教育学院宁波校区2现场确认时间4月24日90017003综合评价面试时间4月25日9001700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到达考点考生进入考点的时间为上午730830下午11301230在该时间段前后考生不得进入考点未按规定时间到达考点视为考生本人弃考无面试成绩答案来源于2021年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综合测试考生须知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实施我省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优化师范类专业人才选拔机制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深化教师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浙江省普通高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第四条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

第二十条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间2021年4月24日9001700现场确认地点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环城校区地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625号现场确认内容提交申请材料领取准考证未经现场确认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不得参加考试答案来源于2021年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1录取安排在普通类提前进行考生须在院校志愿栏的第一院校志愿栏填报我校志愿在第一专业志愿栏填报已入围专业否则无效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进入后续志愿的投档程序2学校按照分专业招生计划数11确定校内投档基准线对进档考生按照综合成绩分数优先原则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按学考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1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30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60计算形成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考总分学考成绩若考生综合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考总分均相同时则按高考总分相对应的位次从高到低录取确定录取名单时学考成绩以考生实际取得的成绩为

2申请材料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申请表考生本人签名并盖有所在中学教务部门公章否则无效身份证复印件高考报名证复印件答案来源于2021年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十六条报名方法1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登录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网根据网上提示报名流程办理报名手续确认无误后通过报名系统自动生成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申请表直接打印2申请材料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申请表考生本人签名并盖有所在中学教务部门公章否则无效身份证复印件高考报名证复印件3材料装订将书面申请材料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4纸标准装订时将申请表作为材料首页不需另制封面4材料不需邮寄现场确认环节提交申请材料不予退还请考生自行留好备份答案来源于2021年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2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每项均为等含以上2016届及之前的往届生要求为等含以上3所有科目的学考成绩均须合格且学考成绩赋分在192分含以上学考成绩赋分办法见第十七条答案来源于2021年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2学校按照分专业招生计划数11确定校内投档基准线对进档考生按照综合成绩分数优先原则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按学考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1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30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60计算形成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考总分学考成绩若考生综合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考总分均相同时则按高考总分相对应的位次从高到低录取确定录取名单时学考成绩以考生实际取得的成绩为准3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分专业计划数的110则录取人数控制在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4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办理凡考生

1已经参加2021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的2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每项均为等含以上2016届及之前的往届生要求为等含以上3所有科目的学考成绩均须合格且学考成绩赋分在192分含以上学考成绩赋分办法见第十七条答案来源于2021年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三注意事项1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居民身份证上的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2考生可以携带考试用品如乐器道具钢笔毛笔等进入考点各种具有发送接收存储信息功能的设备如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须关机并交考点指定地点寄存统一由安保人员保管面试结束后领取3考生报到抽签后随即上楼到对应候考室候考不得离开考区擅自离开视为弃考4考生进入考点后要遵守秩序听从考点工作人员的指令与安排及时进入指定区域做好相关准备5考生须在考点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备考室和面试室6考生在进入面试室前须将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禁止带入面试室的物品放置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