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专业名称(代码) |
责任导师 |
招生学院 名称 |
所涉一级学科 |
交叉学科 方向名称 |
招生 计划 |
力学 080100 |
周风华 |
机械工程与力学学院 |
力学 临床医学 |
生物/医学冲击动力学 |
1 |
信息与通信工程081000 |
刘箴 |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
信息与通信工程力学 |
建筑环境灾害中人群疏散情景可视仿真 |
1 |
水产 090800 |
李成华 |
海洋学院 |
水产 力学 |
深远海养殖设施防腐蚀微生物学基础和防腐蚀材料研究 |
1 |
临床医学 100200 |
姚育东 |
医学院 |
临床医学 信息与通信工程 |
基于表面增强拉曼光谱的病毒智能检测 |
1 |

(二)3月1日前,一级学科博士点所在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需完成:1、对上述材料进行汇总与审核。2、召开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对申请人员进行资格评议,形成《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评定推荐人员情况汇总表》(附件5)。资格免审人员也一并填入此表(需在备注栏内注明)。3、将符合条件者的相关材料交研究生院,具体如下:(1)《宁波大学“博导招生资格评定”科研信息汇总表》(含电子和纸质各1份,纸质《汇总表》需与重新申请人员的佐证材料一起装订报送)。(2)首次申请人员的《申请表》、佐证材料(单独合订成册后报送)。(3)《博导招生资格评定推荐人员情况汇总表》(电子、纸质各

(二)3月6日前,一级学科博士点所在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需完成:1、对上述材料进行汇总与审核。2、召开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对申请人员进行资格评议,形成《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评定推荐人员情况汇总表》(见附件5)。3、将符合条件者的相关材料交研究生院,具体如下:(1)《宁波大学“博导招生资格评定”科研信息补充汇总表》(含电子和纸质各1份,纸质《汇总表》需与重新申请人员的佐证材料一起装订报送)。(2)首次申请人员的《申请表》、佐证材料(按顺序单独合订成册后报送)。(3)《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评定推荐人员情况汇总表》(电子、纸质各1份)。

2、将下列材料提交一级学科博士点所在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1)《宁波大学“博导招生资格评定”科研信息补充汇总表》(含电子和纸质各1份,纸质《汇总表》需与重新申请人员的佐证材料一起装订报送);(2)首次申请人员的《申请表》、佐证材料(按顺序合订成每人1册报送)。

2、将下列材料提交一级学科博士点所在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1)《宁波大学“博导招生资格评定”科研信息补充汇总表》(含电子和纸质各1份,纸质《汇总表》需与重新申请人员的佐证材料一起装订报送);(2)首次申请人员的《申请表》、佐证材料(按顺序合订成每人1册报送)。

(二)3月11日前,一级学科博士点所在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需完成:1、对上述材料进行汇总与审核。2、召开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对申请人员进行资格评议,形成《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评定推荐人员情况汇总表》(见附件5)。3、将符合条件者的以下材料交研究生院:(1)《宁波大学“博导招生资格评定”科研信息补充汇总表》(含电子和纸质各1份,纸质《汇总表》需与重新申请人员的佐证材料一起装订报送);(2)首次申请人员的《申请表》、佐证材料(按顺序合订成每人1册报送)。(3)《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评定推荐人员情况汇总表》(电子、纸质各1份)。注意:凡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材

2、将下列材料提交一级学科博士点所在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1)《宁波大学“博导招生资格评定”科研信息汇总表》(含电子和纸质各1份,纸质《汇总表》需与重新申请人员的佐证材料一起装订报送);(2)首次申请人员的《申请表》、佐证材料(按顺序合订成每人1册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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