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叉学科博士研究生培养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计划”)是以服务国家需求为目标,以问题为导向,依托科技创新平台、研究中心,整合多学科人才团队资源,促进跨学科研究和交叉学科博士研究生培养紧密结合,提高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满足社会发展对创新型、复合型高层次创新人才的需求。

(二)3月1日前,一级学科博士点所在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需完成:1、对上述材料进行汇总与审核。2、召开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对申请人员进行资格评议,形成《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评定推荐人员情况汇总表》(附件5)。资格免审人员也一并填入此表(需在备注栏内注明)。3、将符合条件者的相关材料交研究生院,具体如下:(1)《宁波大学“博导招生资格评定”科研信息汇总表》(含电子和纸质各1份,纸质《汇总表》需与重新申请人员的佐证材料一起装订报送)。(2)首次申请人员的《申请表》、佐证材料(单独合订成册后报送)。(3)《博导招生资格评定推荐人员情况汇总表》(电子、纸质各

(二)3月6日前,一级学科博士点所在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需完成:1、对上述材料进行汇总与审核。2、召开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对申请人员进行资格评议,形成《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评定推荐人员情况汇总表》(见附件5)。3、将符合条件者的相关材料交研究生院,具体如下:(1)《宁波大学“博导招生资格评定”科研信息补充汇总表》(含电子和纸质各1份,纸质《汇总表》需与重新申请人员的佐证材料一起装订报送)。(2)首次申请人员的《申请表》、佐证材料(按顺序单独合订成册后报送)。(3)《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评定推荐人员情况汇总表》(电子、纸质各1份)。

2、将下列材料提交一级学科博士点所在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1)《宁波大学“博导招生资格评定”科研信息补充汇总表》(含电子和纸质各1份,纸质《汇总表》需与重新申请人员的佐证材料一起装订报送);(2)首次申请人员的《申请表》、佐证材料(按顺序合订成每人1册报送)。

2、将下列材料提交一级学科博士点所在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1)《宁波大学“博导招生资格评定”科研信息补充汇总表》(含电子和纸质各1份,纸质《汇总表》需与重新申请人员的佐证材料一起装订报送);(2)首次申请人员的《申请表》、佐证材料(按顺序合订成每人1册报送)。

(二)3月11日前,一级学科博士点所在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需完成:1、对上述材料进行汇总与审核。2、召开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对申请人员进行资格评议,形成《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评定推荐人员情况汇总表》(见附件5)。3、将符合条件者的以下材料交研究生院:(1)《宁波大学“博导招生资格评定”科研信息补充汇总表》(含电子和纸质各1份,纸质《汇总表》需与重新申请人员的佐证材料一起装订报送);(2)首次申请人员的《申请表》、佐证材料(按顺序合订成每人1册报送)。(3)《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评定推荐人员情况汇总表》(电子、纸质各1份)。注意:凡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材

2、将下列材料提交一级学科博士点所在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1)《宁波大学“博导招生资格评定”科研信息汇总表》(含电子和纸质各1份,纸质《汇总表》需与重新申请人员的佐证材料一起装订报送);(2)首次申请人员的《申请表》、佐证材料(按顺序合订成每人1册报送)。

2021年宁波大学医学院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交叉学科专项计划直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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