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录取资格
(1)综合测试合格标准设定:文化基础知识测试成绩合格标准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设定;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基本技能测试成绩合格标准由山东师范大学设定。
(2)过程考核、文化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基本技能测试均达到合格标准的学生,有资格参加转段录取工作。
2.录取原则
(1)对具备录取资格的学生,依据学生综合测试成绩录取。
(2)文化基础知识测试成绩执行山东省教育厅公布的2021年合格标准;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基本技能测试合格标准为各单科科目满分分值的60%。
3.录取组织
转段录取工作由山东师范大学负责,并按照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时间进行。录取结果由山东师范大学和职业院校分别通过学校招生网站等渠道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山东师范大学负责在规定时间内将录取结果报送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21年济南职业学院山东师范大学“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转段考核及录取工作实施方案准考证发放

2021年济南职业学院山东师范大学“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转段考核及录取工作实施方案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基本技能测试安排

2021年济南职业学院山东师范大学“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转段考核及录取工作实施方案英语专业

2021年济南职业学院山东师范大学“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转段考核及录取工作实施方案测试成绩公布

2021年济南职业学院山东师范大学“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转段考核及录取工作实施方案录取原则

2021年济南职业学院山东师范大学“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转段考核及录取工作实施方案录取资格

2021年济南职业学院山东师范大学“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转段考核及录取工作实施方案转段录取

2021年济南职业学院山东师范大学“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转段考核及录取工作实施方案录取组织

2021年济南职业学院山东师范大学“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转段考核及录取工作实施方案组织保障及监督

2021年山东师范大学“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转段考核及录取工作实施方案2018年由济南职业学院应用电子技术专业(对应本科专业为电子信息工程)录取并通过过程考核的“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学生;2017年由济南职业学院应用电子技术专业(对应本科专业为电子信息工程)录取并通过过程考核,申请2021年重新参加转段考试的“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