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网上报名
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于有效时间内,登陆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补充个人信息并注册,按网上要求和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完成网上报名。
2.报名资格审核
各招生学院依据推免生网上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在12小时内确定拟同意复试名单并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有关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在接到我校发出的复试通知后,须在12小时内接受复试通知,否则我校将取消相应考生的复试资格。
3.复试
确认参加复试的考生根据我校相关学院的安排及要求参加考核及面试。考核及面试时间等事宜请以各学院通知为准。
4.录取
学校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勿滥的原则,根据申请者的考核及面试成绩,结合申请材料和素质考核的结果,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各学院确定拟录取名单后,将在12小时之内通过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申请者在接到我校发出的待录取通知后,须在12小时内接受待录取通知,否则我校将取消相应申请者的录取资格。申请者接受我校发出的待录取通知后,录取状态方能最终达成。
2021年华侨大学推免生(含硕士生和直博生)招生简章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1年华侨大学推免生(含硕士生和直博生)招生简章联系方式
2021年华侨大学推免生(含硕士生和直博生)招生简章其他事项
2021年华侨大学推免生(含硕士生和直博生)招生简章录取
2021年华侨大学推免生(含硕士生和直博生)招生简章复试
2021年华侨大学推免生(含硕士生和直博生)招生简章报名资格审核
2021年华侨大学推免生(含硕士生和直博生)招生简章网上报名
2023年华侨大学化工学院推免生接收工作通知(含硕士生和直博生)其他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和学校研究生招生相关规定为准。
2021年华侨大学推免生(含硕士生和直博生)招生简章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10月12日)前申请
2021年华侨大学推免生(含硕士生和直博生)招生简章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