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音乐、舞蹈类专业:文化和专业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统考(联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文化成绩高者优先。
(2)美术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文化和专业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综合成绩=统考<联考>专业分数×60%+高考文化分数×40%)。综合成绩相同时,统考(联考)专业成绩高者优先。
(3)编导、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文化和专业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相应分数线之后,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文化成绩相同时,统考(联考)专业成绩高者优先。
答案来源于:2021年湖南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2.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所在省(市)本科第一批次低录取分数线;

2.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所在省(市)本科第一批次低录取分数线;

④考生实际高考成绩不能低于考生所在省(区、市)本科一批录取控制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考生实际高考成绩需达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名称分数数学与应用数学94.33物理学93.00化学类(含化学、应用化学)91.00生物技术93.00船舶与海洋工程91.33信息安全91.67环境工程94.67核工程与核技术92.67功能材料93.33预防医学9

8、对于实行“选考科目”的考生,按照生源所在省、市的招生工作文件规定执行。

2、考生只有取得我院专业考试合格证后才可填报我院(以下本原则所述专业成绩均为我院专业成绩)。考生必须在所在省、市、自治区填报有我院志愿,且我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考生。凡报考我院考生须登陆我院指定网址填报专业大类志愿。我院2019年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方式(以下所述各项均采用此方式)。(以下所述各项均采用此方式)。

第十二条院校志愿录取执行所在省(区、市)相关政策。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我校根据招生计划数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对于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区、市),我校按照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只有当各省(区、市)的同批录取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数时,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并以此类推,院校志愿

(五)对于艺术类专业采用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执行考生所在省(区、市)有关规定。入学后,学校根据考生专业报名和分数情况选择具体专业。

(五)对于艺术类专业采用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执行考生所在省(区、市)有关规定。入学后,学校根据考生专业报名和分数情况选择具体专业。

(五)对于艺术类专业采用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执行考生所在省(区、市)有关规定。入学后,学校根据考生专业报名和分数情况选择具体专业。

2.对于所在批次(科类)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省(区、市):(1)音乐、舞蹈类专业:文化和专业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统考(联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文化成绩高者优先。(2)美术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文化和专业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综合成绩=统考专业分数×60%+高考文化分数×40%)。综合成绩相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