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生填报学科专业志愿。
2.各学院(部、系)确定并通知学生参加复试。复试考核工作将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另行通知,具体以学校发布的接收推免生办法和各学院(部、系)发布的复试通知为准。
3.申请者须向报考学院(部、系)提交以下材料(具体提交材料的时间和方式请按照学院(部、系)通知进行):
(1)《河海大学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
(2)大学本科阶段成绩单(须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3)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学生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如有外语水平证明(如CET-4、CET-6、TOEFL、IELTS等)请提供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原件备查。
(5)如有校级及以上获奖证书和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等,请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6)各学院(部、系)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各学院(部、系)对申请者提交的所有材料进行审查。申请人提交的全部材料必须保证真实准确。
1. 各学院(学部、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报考志愿情况和考生的复试成绩,提出各专业建议录取名单,经研究生院初审后,向相关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并予以公示。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2.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建议录取名单审核后,确定各专业拟录取名单并予以公示。
复试日程安排另行公布,具体见各学院(学部、系)复试细则及安排。
符合条件的推免生(含直博生)须登录“全国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 ://yz.ch ***.cn/tm),根据专业目录报考相关专业(预计9 月28 日开通,详见中国研招网公告)。
学校将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中向考核合格者发放待录取通知,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同意接受待录取”(我校不再发放纸质接收函),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通知书将在2022 年6 月左右统一发放。

2023年河海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工作办法工作职责

2023年河海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工作办法工作原则

2023年河海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简章支教团等专项计划的接收工作按照国家有关文件执行。

2021年东南大学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简章工作程序

2021年河海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工作办法工作原则

2021年河海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工作办法工作职责

2021年河海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工作办法录取工作

2021年河海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简章支教团等专项计划的接收工作按照国家有关文件执行。

2023年河海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简章工作程序

2021年河海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简章工作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