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学院应在学校规定和本学院制定的工作方案的基础上确定综合考核具体实施办法和综合考核排序细则等,并在系统中上传。
2、申请者报名成功后,报名费和提交的材料不再退还。未被录取的申请者可参加我校2021年春季学期组织的“申请-考核”选拔,但需重新报名和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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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博士生招生硕博连读和推荐攻博工作办法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于2021年7月份毕业)有资格申请推荐攻博,基本条件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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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博士生招生硕博连读和推荐攻博工作办法报名及材料提交

2021年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博士生招生硕博连读和推荐攻博工作办法本科的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学生证)复印件、本科的学历(学籍)认证报告(认证办法见附件3)和硕士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021年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博士生招生硕博连读和推荐攻博工作办法综合考核

2021年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博士生招生硕博连读和推荐攻博工作办法材料审核

2021年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博士生招生硕博连读和推荐攻博工作办法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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