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者必须满足我校博士生招生简章中报考须知规定的报考条件。
2.申请者的学习经历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
(1)高水平大学或重要科研院所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和全日制普通硕士毕业(应届硕士生必须在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2)本科、硕士毕业专业和学科为国家重点学科或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为A类学科(含A+、A和A-)。
3.申请者具备所攻读学科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在以往的学习和工作经历中表现优异,在与报考学科相关的领域中取得较出色的学习成绩和科研成果。
4.对于确有特殊学术专长和突出科研能力,并在本学科领域已取得一定科研成果和发表较高水平学术文章的申请者,可不受第2条的限制。
5.本次申请只接受报考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申请者,并且申请者本科毕业时间不超过8年(截止到2020年9月1日,下同)。定向就业(含非全日制工程博士、联合培养博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等专项计划)和本科毕业时间超过8年的申请者可在本年度第二次“申请-考核”时进行申请。
6.本校在读硕士生按照《2021年博士生招生硕博连读和推荐攻博工作办法》(研院发[2020]33号)的要求申请攻读博士,不参加本次“申请-考核”。

2021年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博士生招生第一次“申请考核”工作办法工作程序

2021年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博士生招生第一次“申请考核”工作办法申请者的学习经历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

2021年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博士生招生第一次“申请考核”工作办法报名及材料提交

2021年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博士生招生第一次“申请考核”工作办法本科和硕士的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学生证)复印件、本科和硕士的学历(学籍)认证报告(认证办法见附件2)。

2021年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博士生招生第一次“申请考核”工作办法材料审核

2021年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博士生招生第一次“申请考核”工作办法外语水平考核

2021年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博士生招生第一次“申请考核”工作办法综合考核

2021年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博士生招生第一次“申请考核”工作办法相关要求

2021年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博士生招生第一次“申请考核”工作办法录取

2021年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博士生招生第一次“申请考核”工作办法时间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