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收推免生的专业、拟接收人数见附件1。附件1中拟招人数仅供参考,最终录取人数以推免生系统确认的人数为准。

1.所有申请材料请统一用A4纸印制,以EMS形式邮寄,申请材料接收的截止日期为10月8日16:00,逾期不再受理。邮寄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学府路47号河北经贸大学研招办(第三办公楼236)电话:0311-87657198

一、接收原则(一)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职(执)业能力加分对于取得我校所规定的与录取专业相对应的国家职(执)业资格证书的专业学位研究生考生,可享受职业能力加分政策。其中,金融专业考生取得证券期货业从业人员资格加2分;税务、资产评估专业考生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加2分;翻译专业考生取得全国翻译专业资格证书(二级及以上)加2分。

(二)寄送申请材料1.所有申请材料请统一用A4纸印制,以EMS形式邮寄,申请材料接收的截止日期为10月8日16:00,逾期不再受理。邮寄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学府路47号河北经贸大学研招办(第三办公楼236)电话:0311-.需寄送的书面材料包括:(1)《河北经贸大学2019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附件2);(2)加盖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成绩单(及CET-6成绩单)复印件;(3)加盖院(系)公章的各类获奖证书[及发表的学术论文或职(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三)校研究生招生纪检监察小组由校监察处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组成,具体负责我校接收推免生工作的全程监督,并受理考生的申诉。

(二)院(所)级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招生专业所在学院(所)负责人和导师组组长组成,具体负责本部门相关专业接收推免生的复试工作。

(一)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领导任组长,研究生学院、监察处等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组成,全面负责我校接收推免生工作的组织协调、方针政策的制定及决策。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学院,具体负责推免生接收的相关工作。

2021年河北经贸大学接收校内外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接收原则

三、接收推免生专业目录(拟接收专业、人数)接收推免生的专业、拟接收人数见附件1。注:附件1中接收推免生人数为拟接收人数。终录取人数以推免生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

2021年河北经贸大学接收校内外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接收推免生专业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