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将取消其报名资格,同时将相关情况通报上级有关部门依规处理。
2.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不委托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开展相关工作。
3.学校不组织、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开展与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有关的补习、辅导、讲座等。
4.河北经贸大学学生信息网:https://www.***.cn
5.招生咨询电话:0311-87655611。
河北经贸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2021年6月8日
答案来源于:2021年河北经贸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一)报考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其中,报考食品质量与安全管理专业的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还须符合食品行业从业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和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注: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中(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考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工程管理(MEM代码125601)、旅游管理(MTA)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4.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5.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一招生计划序号招生专业所属本科专业类学制授予学位招生计划学费元住宿费元1行政管理公共管理类2年管理学100人4600有800元学年和500元学年两种由学校统一安排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类2年工学100人4900答案来源于2021年河北经贸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2022年河北师范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附则

2020年河北师范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附则

2020年河北科技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附则

七附则一我校将视国家疫情防控情况保留对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招生考试考核方式考核内容考试时间和地点等调整的权利二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第二学士学位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招生培训活动三本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进行工作方案实施办法和终录取结果均须报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为确保此项工作的公平公正性学校招生监察小组全程参与同时接受社会监督四本简章由河北传媒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为准五咨询及联系方式学校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栾城区兴安大

七附则一我校将视国家疫情防控情况保留对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招生考试考核方式考核内容考试时间和地点等调整的权利二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第二学士学位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招生培训活动三本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进行工作方案实施办法和终录取结果均须报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为确保此项工作的公平公正性学校招生监察小组全程参与同时接受社会监督我校监察部门监督举报电话四本简章由河北师范大学教务处负责解释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为准五咨询及联系方式学校地址石家庄

七附则一我校将视国家疫情防控情况保留对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招生考试考核方式考核内容考试时间和地点等调整的权利二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第二学士学位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招生培训活动三本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进行工作方案实施办法和终录取结果均须报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四本简章由河北科技大学教务处负责解释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为准五咨询及联系方式学校地址石家庄市裕翔街26号学校网址招生办网址咨询电话外国语学院耿老师报名邮箱经济管理学院肖老师刘老师报

2022年河北经贸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附则

2020年河北经贸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附则

六附则1考生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将取消其报名资格同时将相关情况通报上级有关部门依规处理2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不委托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开展相关工作3学校不组织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开展与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有关的补习辅导讲座等4河北经贸大学学生信息网5招生咨询电话河北经贸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2021年6月8日答案来源于2021年河北经贸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