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实施意见》(冀政〔2007〕73号)、《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
的通知》(冀教财〔2017〕11号)、《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
的通知》(冀教财〔2017〕12号)的规定实施家庭困难学生资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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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家庭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程序学校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经民主评议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认定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实施意见冀政200773号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冀教财201711号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冀教财201712号的规定实施家庭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答案来源于2021年河北地质大学华信学院招生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