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生源地在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北、湖南(含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等6个省的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工作满3年以上,且报名时仍在民族自治地方工作的汉族考生。
3.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所列全日制学术学位各专业及全日制专业学位各类别领域(除工商管理〔125100〕、公共管理〔125200〕)均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考生。考生网上报名填报专业时请以本章程为准,否则不予准考,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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