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根据;命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贵州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为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概况
学校名称:贵阳学院
第三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执行学校党委和行政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研究制定招生政策,审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项,全面组织领导学校招生工作。
第四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执行学校制定的招生章程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负责招生录取等日常工作。
第五条
学校京奸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以及招生录取的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
2021年招生计划数以省教育厅下达,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公布的为准。
第七条
调档艮谕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第八条
严格执行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加分政策。
第九条
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第一次平行投档)考生,在第一志愿(第一次平行投档)生源不足时,录取非第一志愿(征集志愿)考生。我校对非第一志愿考生不设置“志愿级差”。
第十条
普通文、理科类专业进档考生确定录取专业时,实行“分数优先”原则,学校按照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依据考生专业志愿和招生计划进行专业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专业级差”。若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我校未录满专业内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则作退档处理。对不符合国家招生规定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普通文、理科类进档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录取排序规则为:当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按考生高考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合计总分从高到低排序,若再遇相同分数,则按考生文(理)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若按以上方法仍遇相同分数,则依次按语文、数学单科成绩顺序进行排序。
第十一条
艺术类、体育类专业进档考生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录取排序规则为:专业分高的排序在前,若考生专业分再相同,则按普通文(理)科排序规则执行。第十二条
新高考改革省份考生(含艺术类、体育类)按该省新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三条
我校英语专业要求统考外语语种为英语,考生须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的英语口语考试成绩,且达到该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院有关英语口语考试成绩的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考生口语成绩须达到广西招生考试院规定的c等,其他专业不限外语语种,入学后公共外语开设英语和日语。
第十四条
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新生入肇三个月内,学校将对其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六条
按照贵州省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
第十七条
学校设有奖学金、助学金等资助项目,执行国家有关“奖、助、贷、勤、减、免、补”政策,精准扶贫政策,帮助贫困学生解决学习生活中的困难,顺利完成学业。
第十八条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该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阳学院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科门类的学士学位证书。
第十九条
学校实行招生信息公开,通过贵阳学院招生网站(http://zjc.***)、贵阳学院主页(www.***)发布招生有关信息。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51-85400560(兼传真),0851-85406767
监督电话:0851-85231886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见龙洞路103号邮编:550005
第二十条
本《章程》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由贵阳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四章录取原则
第五章收费标准与资助
第六章学历、学位证书的颁发
第七章附则
答案来源于:2021年贵阳学院招生简章

三温馨提示1有特长的学生面试时请携带行业协会颁发的有效证书原件交复印件一份2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资料待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审核3全国技能大赛三等奖省级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的中职生免试名单待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审核资料后下发答案来源于2021年贵阳护理职业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章程及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安排

1中职毕业生文化综合考试成绩总分60职业技能测试成绩40总分2普通高中毕业生11门学业水平平均成绩60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40总分答案来源于2021年贵阳护理职业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章程及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安排

第七条报名条件参加全省高考报名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与中职毕业生一普通高中毕业生的学业水平考试须完成11门课程考试考试成绩8门课程达到等及以上等第其中护理护理麻醉方向助产医学影像技术专业要求语文英语数学化学必须有二门是等及以上临床医学要求语文或英语其中一科是等及以上数学与化学必须是等及以上其他专业要求语文英语数学化学必须有一门是等及以上等第的考生方可报名二中职毕业生除报考家政服务与管理专业不限医药卫生类专业外其他专业均要求中职毕业生是医药卫生类专业的方可报名答案来源于2021年贵阳护理职业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章程及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安排

第九条考试时间及内容一中职毕业生文化考试由省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时间为2021年3月14日9001130二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时间与方式1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时间调整到2021年3月31日4月1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时间为准2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方法网络面试3准考证打印2021年3月27日1300开始关注贵阳护理职业学院官网发布的通知公告及官网飘窗三温馨提示1有特长的学生面试时请携带行业协会颁发的有效证书原件交复印件一份2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资料待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审核3全国技能大赛三等奖省级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的中职生免试名单待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审核资料后下发四考试形式1

第八条报名时间及方式凡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应往届中职毕业生必须登录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官网根据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和招生院校的招生章程填报一所院校志愿六个专业志愿第一次填报2021年3月19日900至3月25日1700第二次填报2021年4月8日0900至4月14日1700凡符合报考条件未被录取的考生须登陆省招生考试院网站根据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和招生院校的招生章程填报一所院校志愿六个专业志愿答案来源于2021年贵阳护理职业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章程及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安排

第十九条学校实行招生信息公开通过贵阳学院招生网站贵阳学院主页发布招生有关信息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咨询电话兼传真监督电话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见龙洞路103号邮编550005答案来源于2021年贵阳学院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1本科招生专业及人数序号招生代码招生专业学制贵州合计文史理工1320201护理四年药学四年中药制药四年医学检验技术四年康复治疗四年智慧健康养老管理四年404080合计答案来源于2021年贵阳护理职业学院贵阳康养职业大学普通高考招生简章

1普通高中毕业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适应性能力测试的评价方式普通高中毕业生文化素质评价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学业水平成绩由省会考办提供符合我院要求的高中毕业生方可参加我院组织的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面试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按100分计算2中职毕业生实行文化成绩职业技能测试的评价方式文化考试命题考试安排评卷由贵州省招生考试院负责统一安排考试内容按贵州省中职生报考高职专科院校分类考试文化综合考试说明规定执行经学院审核符合我院报考要求的中职毕业生方可参加我院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面试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按100分计算答案来源于2021年贵阳护理职业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章程及职

二贵阳学院2020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贵州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为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本章程第二条学校概况学校名称贵阳学院学校国标代码办学性质公办办学层次研究生本科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学习形式全日制教育学校地址贵州省贵阳市龙洞堡见龙洞路103号第三条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执行学校党委和行政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研究制定招生政策审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项全面组织领导学

二贵阳学院普通本科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命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贵州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为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本章程第二条学校概况学校名称贵阳学院第三条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执行学校党委和行政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研究制定招生政策审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项全面组织领导学校招生工作第四条学校招生办公室是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执行学校制定的招生章程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负责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