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推荐免试资格由申请人本科就读学校确定,是否接收由我校决定。
(二)按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已被我校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参加全国统考,不得办理出国手续,不得列入就业计划。
(三)对于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我校将于次年7月随同统一考试拟录取考生一并寄发录取通知书。
(四)申请人应保证全部申请材料(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因材料(信息)有误而产生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五)申报推免生考生应慎重考虑,诚实守信,一经自主选择并被确定接收,不得提出放弃,否则学校有权记录或通报其失信行为。
(六)拟录取后无法按时毕业、无法按时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者、或受到处分者,一律取消拟录取资格。
本办法由我校研招办负责解释。我校研究生招生咨询电话:0773-5833630,传真:0773-5838221。地址: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广西桂林市育才路15号)邮政编码:541004。
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0年9月18日
附件:广西师范大学2021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审批表

2021年广西师范大学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简章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1份(复试时交验原件)。

2021年广西师范大学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简章申请程序

2021年广西师范大学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简章奖助政策

2021年广西师范大学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简章接收程序

2021年广西师范大学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简章发表高水平论文、专利奖励。鼓励在权威期刊发表高水平论文,奖励标准为300-5000元不等,专利授权对应奖励标准。

五、注意事项(一)推荐免试资格由申请人本科就读学校确定,是否接收由我校决定。(二)按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已被我校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参加全国统考,不得办理出国手续,不得列入就业计划。(三)对于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凭我校研招办开具的接收函,到所在学校领取本人所在省(市)高校招生办公室签发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封面上须有当地省级招生办盖章),于10月25日前将《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寄送至广西师范大学研招办。(四)对于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我校约于每年6月中下旬随其他考生一起寄发录取通知书。(七)申请人应保证全部

六、其他注意事项(一)推荐免试资格由申请人本科就读学校确定,是否接收由我校决定。(二)按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已被我校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参加全国统考,不得办理出国手续,不得列入就业计划。(三)对于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我校约于每年6月中下旬随同统一考试被录取考生一并寄发录取通知书。(四)申请人应保证全部申请材料(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因材料(信息)有误而产生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负。(五)申报推免生考生应慎重考虑,诚实守信,一经自主选择并被确定接收,不得提出放弃,否则学校有权记录或通报其失信行为。(六)拟录取后无法按时毕业、无法按时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

2023年广西师范大学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简章其他注意事项

六、其他注意事项(一)推荐免试资格由申请人本科就读学校确定,是否接收由我校决定。(二)按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已被我校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参加全国统考,不得办理出国手续,不得列入就业计划。(三)对于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我校约于每年6月中下旬随同统一考试被录取考生一并寄发录取通知书。(四)申请人应保证全部申请材料(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因材料(信息)有误而产生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负。(五)申报推免生考生应慎重考虑,诚实守信,一经自主选择并被确定接收,不得提出放弃,否则学校有权记录或通报其失信行为。(六)拟录取后无法按时毕业、无法按时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

2021年广西师范大学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简章其他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