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院根据考核总成绩和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区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依次提出建议录取名单。如考核总成绩并列,科研能力考核分数高者予以录取。
2.如有考生放弃或招生计划动态调整,依以上规则递补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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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福建师范大学物理与能源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实施细则般采用现场面试方式。如有特殊情况需采用远程面试形式,将另行通知考生。

2021年福建师范大学物理与能源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实施细则学院咨询方式:0591-22868141,lhjane@.cn;学院监督电话:0591-22867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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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福建师范大学物理与能源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实施细则综合素质:考核考生对本专业研究方向最新学术动态的了解、考生的逻辑思维、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独立开展科学研究的能力等,判断其从事科研的能力和是否在相关方向上具有进一步发展的潜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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