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学院按照一级学科,根据考核总成绩、招生计划和报考导师,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提出建议录取名单,每位导师限招收1 名博士生。如按以上规则,导师已有拟录取考生,报考该导师的考生可在本学习方式同一学科内调整报考导师录取。建议录取名单将在学院网站公示5 个工作日。
2. 如考核总成绩并列,科研成果突出者优先录取。
3. 如有考生放弃或招生计划动态调整,依以上规则递补录取。

2021年福建师范大学社会历史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实施细则报考材料审核

2021年福建师范大学社会历史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实施细则其他材料

2021年福建师范大学社会历史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实施细则学历证书复印件。《硕士毕业证书》(非硕士学历教育者及在校生除外)、

2021年福建师范大学社会历史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实施细则考核

2021年福建师范大学社会历史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实施细则考核形式与考核内容

2021年福建师范大学社会历史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实施细则考核对象

2021年福建师范大学社会历史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实施细则学院咨询方式:0591-22867660;学院监督电话:0591-22867879。

2021年福建师范大学社会历史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实施细则其他事项

2021年福建师范大学社会历史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实施细则考核成绩评定比例如下

2021年福建师范大学社会历史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实施细则录取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