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进入面试考核的考生需提供近半年以来我校医院或三甲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
上交材料均需使用A4纸打印。考生须承诺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一经招生单位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属实,即取消录取或入学资格,已入校的学生将取消学籍。
1.考核形式及成绩占比:选拔小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考核。综合考核包括报考材料评议+面试考核,满分100分。其中报考材料评议成绩占比30%,面试考核成绩占比70%。
2.面试考核按一级学科进行,重点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和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学术潜能和综合素质等,具体考核包括学术水平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两个环节,考察方式主要通过PPT报告进行。
(1)学术水平考查。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主要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外国语的听、说等能力测试。其中外语成绩占比不低于10%。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查。主要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及身心健康状况进行考核,考核不作量化评价,不合格者不能录取。

2021年福建师范大学教育学部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实施细则学术要求

2021年福建师范大学教育学部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实施细则具有较强的语言能力,外语水平达到以下情况之一

2021年福建师范大学教育学部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实施细则报考条件

2021年福建师范大学教育学部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实施细则选拔对象

2021年福建师范大学教育学部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实施细则选拔对象及报考条件

2021年福建师范大学教育学部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实施细则选拔方式

2021年福建师范大学教育学部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实施细则招生专业、导师及招生计划

2021年福建师范大学教育学部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实施细则其他事项

2021年福建师范大学教育学部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实施细则学部咨询方式:0591-22867270,jyxyyjs616@;学部监督电话:0591-22867236,jyxbdw@.cn。

2021年福建师范大学教育学部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实施细则博士学习期间的研究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