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列入我校拟录取名单的考生,方有资格进入后续的思想政治状况审查等其他招生程序。在思想道德考察环节,本所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人事部门加盖印章。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建立违纪行为处罚机制。对申请考核过程中各种违规行为,包括伪造奖励、论文造假、复试作弊违纪等进行取消成绩,取消招生或录取资格、记录诚信档案等处罚。
3.本办法未列事项按照《复旦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章程》等文件执行。由本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021年复旦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办法考核

2021年复旦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办法初审

2021年复旦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办法选拔考核方式

2021年复旦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办法材料递交方式

2021年复旦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办法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在职证明和同意报考证明(仅限报考“定向就业”在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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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复旦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办法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请登录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www.gsao..cn/),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并上传相关材料。

2021年复旦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办法报名申请程序

2021年复旦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办法申请条件

2021年复旦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办法组织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