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将按照申请研究方向分别进行初审。学院将成立四个初审材料考核小组(理论法学组、刑法及诉讼法学组、民商经济与环境法学组、国际法学组),每组由5名考核小组相关学科教授组成,每位专家独立评分,最终取平均分。
初审是对申请人的学术背景、专业基础、综合素质、研究计划、学术潜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具体考核指标及权重设置如下:学术背景与经历20分,学位论文20分,既有研究成果20分,综合素质20分,研究计划10分,推荐意见与导师学术评阅书10分。满分为100分。
申请人依初审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根据各导师招生计划按照复试录取比不超过3:1的比例确定进入复审的候选人。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以电子邮件形式(电话通知辅助)将初审结果通知到申请者。

2021年复旦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办法初审

2021年复旦大学文物与博物馆学系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办法初审

2021年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办法初审

2021年复旦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办法初审与初试

2021年复旦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办法根据初审成绩和复试考核成绩(初审成绩占50%,复试考核成绩占50%),计算每位候选人的最终成绩。未满60分者不予录取。

2021年复旦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办法初审

2021年复旦大学中华古籍保护研究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办法初审

2021年复旦大学微电子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办法初审

2021年复旦大学大气与海洋科学系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办法初审

2021年复旦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办法初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