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公示预录名单:预录考生名单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示。
4.预录考生名单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并办理录取手续,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5.依据国家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规定,已被我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春季、夏季高考录取新生享受相同的待遇。考生录取后,一律不再参加2021年普通高校春季、夏季统考及录取。
6.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职扩招和学生培养管理的通知》(鲁教职函[2019]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入学后,学制为3年,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由学校颁发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与普通学生毕业证书相同。学生达到最长修学年限尚未达到毕业要求的,按照相关规定,颁发肄业证或结业证。教学中按照“标准不降、模式多元、学制灵活”原则,统筹利用日常教学时间和周末、寒暑假、晚间等,坚持集中教学和分散教学相结合,专业课采取定期集中上课的方式,公共课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且每学年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400学时。
答案来源于:2021年东营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请参加我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登录“东营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点击“单独招生”进行缴费,或直接登录http://ddzs.dyxy.edu.cn/进行缴费。招生就业处2020年5月25日
综合评价招生专业:普通类专业拟录取资格线117分;校企合作类专业拟录取资格线104.25分;学前教育(师范类)拟录取资格线209分。单独招生学前教育(师范类)专业:拟录取资格线为314分。单独招生非师范类专业:普通类专业录取资格线172.5分;校企合作类专业录取资格线97分。温馨提示:登陆“单独招生”系统后,录取专业显示有对应专业即为拟录取,未达到录取资格线显示“未录取”。

2021年东营职业学院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考试科目

2021年东营职业学院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报考条件

2021年东营职业学院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招生对象

2021年东营职业学院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招生条件及考试科目

2021年东营职业学院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单独招生计划与条件

2021年东营职业学院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总则

2022年东营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简章公示预录名单:预录考生名单在招生信息网公示。

2021年东营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简章公示预录名单:预录考生名单在招生信息网公示。

2022年东营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简章确定预录名单:严格按照录取规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确定预录名单,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2021年东营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简章确定预录名单:严格按照录取规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确定预录名单,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