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规定从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对学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
2、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东营科技职业学院学籍规定》处理。
3、考生体检和专业限报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一律予以退回。
答案来源于:2021年东营科技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一条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第二条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第三条加强招生工作人员的培训考核和政策宣传工作选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学院招生工作第四条学院纪委督导考核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答案来源于2021年东营科技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为了保证东营科技职业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和各省区招生委员会关于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1春季高考夏季高考招生工作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建立以六公开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公开制度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院纪委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答案来源于2021年东营科技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二条颁发证书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者颁发教育部监制的东营科技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毕业证书答案来源于2021年东营科技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二章学校概况第一条学校全称东营科技职业学院学校代码13007第二条学校地址山东省东营市广饶县迎宾路361号第三条办学性质及类型民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第四条办学层次专科高职答案来源于2021年东营科技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四章招生专业与计划学院招生专业与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答案来源于2021年东营科技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三条按公布的招生计划根据各省的志愿设置和投档原则录取各专业招生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在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录取时专业录取时各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对进档考生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文化总分根据各专业计划数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安排第二专业志愿依此类推若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则在专业志愿服从调剂的考生中按与志愿相近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调剂不服从调剂者予以退档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录取时各专业均不提选考科目要求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文化总分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对各专业进档考生依次录取不再进行专业调剂学院在招生录取和

2019年东营科技职业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开学相关工作通知认真组织复测体检等资格复查工作。新生报到后,一是要组织专家组,专门对艺术、体育专业或艺术、体育特长生等特殊类型录取新生开展入学专业复测,对存疑信息要认真与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进行核实;二是要对报到新生进行全面体检复查,对隐瞒既往病史或发现与原体检结论不符者,要将具体情况填写入《体检复查登记表》,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三是要结合学生档案整理工作,对照考生中学档案、考生电子档案、党团关系中载明的信息,对新生逐一单独谈话,核对本人照片和其他重要信息。

2020年东营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资格复查及证书颁发

第七章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第一条资格复查1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规定从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对学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2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东营科技职业学院学籍规定处理3考生体检和专业限报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一律予以退回第二条颁发证书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者颁发教育部监制的东营科技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毕业证书答案来源于2021年东营科

第一条资格复查1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规定从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对学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2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东营科技职业学院学籍规定处理3考生体检和专业限报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一律予以退回答案来源于2021年东营科技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