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类型 |
认定 |
等级 |
分值 |
| 政策加分类 |
烈士子女 |
|
20分 |
| 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录取时加5分投档。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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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技特长类 |
在高中阶段参加由地(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或协会组织的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等学科竞赛、科技、技能、创新创业等大赛获得个人三等奖及以上或者团体三等奖及以上且排名在前三名的 |
国家级 |
一等奖30分 |
| 省级 |
一等奖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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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市级 |
一等奖18分 |
||
| 高中阶段获得技能证书 |
高级 |
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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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级 |
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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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级 |
10分 |
||
| 高中阶段取得发明专利 |
排名前三 |
第一20分 |
|
| 体育特长类 |
参加地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体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体育竞赛获得团体比赛前6名或者个人比赛前3名 |
国家级 |
第一名30分 |
| 省级 |
第一名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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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市级 |
第一名16分 |
||
| 国家二级运动员 |
|
30分 |
|
| 艺术特长类 |
高中阶段参加各类艺术大赛 |
国家级 |
一等奖30分 |
| 省级 |
一等奖20分 |
||
| 地市级 |
一等奖16分 |
||
| 省统考成绩优秀 |
美术类 |
30分 |
|
| 音乐类 |
30分 |
||
| 编导类 |
30分 |
||
| 综合优秀类 |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团员 |
省级 |
20分 |
| 地市级 |
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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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区级 |
10分 |
备注:
1.凡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考生请于3月6日-3月11日登录我校招生网,在线提交申请并上传相关支撑材料。
2.同一考生如符合以上多项加分条件时,不同类型可叠加。同类大赛、同种职业技能证书按高级别分值赋分。
3.所有加分情况在我校招生网上公示7天,且考试前携支撑材料原件到图文楼107室核查确认,无异议后执行。

(2)申请政策加分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提交的材料及填写内容必须准确真实,如有差错或弄虚作假,责任自负。

一加分政策1烈士子女可加10分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加10分3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可加3分4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加5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政策取其中分值高的一项进行加分答案来源于2022年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提前招生简章

一加分政策1烈士子女可加10分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加10分3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可加3分4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加5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政策取其中分值高的一项进行加分答案来源于2021年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提前招生简章

2政策性加分烈士子女录取时加20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加20分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录取时加5分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加10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政策取其中分值高的一项进行加分如遇同分则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2综合素质评价加分标准担任学校或年级学生干部班级干部加15分获得市级以上荣誉加15分获得校级以上荣誉加10分科技特长或学科特长省级获奖加15分地市级获奖加10分参加社团和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加10分获得研究性学习代表成果组长加10分组员加5分同一项目获奖以高等级记分3本

2同一考生如符合以上多项加分条件时不同类型可叠加同类大赛同种职业技能证书按高级别分值赋分3所有加分情况在我校招生网上公示7天且考试前携支撑材料原件到图文楼107室核查确认无异议后执行答案来源于2021年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提前招生简章

2022年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提前招生简章加分政策。凡符合下列情形的考生可申请加分。各类荣誉认定及赋分标准见下表

(三)加分政策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予以加分录取:加分政策项加分分值备注①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5分数据均由省考试院提供,考生不需提供材料。②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10分③烈士子女10分④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10分⑤少数民族考生3分

(三)加分政策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在学院招生网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录取时将在考生总分的基础上进行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下列多项加分条件时,只可享受其中高分值一项):加分政策项加分分值备注①第一次学业水平必测科目测试等级加分A级每科加20分级每科加10分数据由省考试院提供,考生不需提供材料②烈士子女10分考生面试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③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

(三)加分政策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在学院招生网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录取时将在考生总分的基础上进行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下列多项加分条件时,只可享受其中高分值一项):加分政策项加分分值备注①获得国家级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学科、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一等奖(含以上奖项)、二等奖、三等奖的考生。一等奖50分二等奖40分三等奖30分考生面试时提供相关证明材

第十八条加分政策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给予加分各类荣誉认定及赋分标准见下表类型认定等级分值政策加分类烈士子女20分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录取时加5分投档5分科技特长类在高中阶段参加由地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或协会组织的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等学科竞赛科技技能创新创业等大赛获得个人三等奖及以上或者团体三等奖及以上且排名在前三名的国家级一等奖30分二等奖25分三等奖20分省级一等奖20分二等奖18分三等奖15分地市级一等奖18分二等奖16分三等奖13分高中阶段获得技能证书高级20分中级15分初级10分高中阶段取得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