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及各专业招生计划,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拟录取名单;当专业生源不足时,进行专业间调剂录取。拟录取名单在枣庄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告栏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发放录取通知书。招生录取工作原则上在2020年8月25日前完成。
答案来源于:2020年枣庄学院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介
(一)对服役期间立三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免于综合考查,学校根据考生所报专业,全额录取。
(二)完成三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录取后,如报考人数不超过剩余招生计划数,则不再进行综合考查,全部录取。
如报考人数超过剩余计划数,考生需参加学校组织的综合考查。学校按照综合考查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同分位次排序原则如下: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考查成绩、专科阶段在校表现成绩、服役期间表现成绩、服役年限、在校期间高奖项、服役期间高奖项。
(三)综合考查成绩满分100分,包括三部分:
1.按照招生专业人才培养要求进行专业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采用笔试的方式,本项满分80分。
考查时间:2022年3月26日9:00-11:00(一志愿考生)(考查方式为线上)
2022年4月9日9:00-11:00(征集志愿考生)(考查方式为线上)
时间和方式如有变化,将通过电话通知,请务必保持电话畅通。
考查科目:
2.在校期间表现。按照考生在校期间所获各类奖励打分,满分10分。具体如下:
国家级(及以上)奖励的每次计5分;省级奖励的每次计3分;校级或地市级奖励的每次计1.5分。如奖励分等级,以上分值对应一等奖(金奖),每降低一个等级相应减1分,低不低于1分。院系级奖励每次计0.5分,多不超过1分。
3.服役期间表现。按照考生服役期间所获各类奖励打分,满分10分。具体如下:
获优秀士兵(士官、学员、义务兵)、四有军人的,每次计3分;获嘉奖的,每次计1.5分。参加重大阅兵或者演习获得荣誉证书的,每次计1分。获得其他奖励及参加各类比武获奖的:军级(武警总队级)及以上的每次计3分;旅级(师级、武警支队级、军校级)的每次计1.5分。如奖励分等级,以上分值对应一等奖(金奖),每降低一个等级相应减1分,低不低于1分。旅级(师级、武警支队级、军校级)以下的奖励,每次计0.5分,多不超过1分。
4.在校和服役期间表现根据考生提供的获奖证书、表彰文件或档案材料(复印件)等材料认定。得分未超过10分的,按实际得分记入综合考察成绩,得分超过10分的按10分计入综合考查成绩。
(四)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由招生就业处牵头组织;在校及服役期间表现考查由学生工作处(武装部)和招生就业处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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