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藏政办发〔2006〕13号文件第三条第(五)款规定的驻内地办事机构正式干部、职工,其子女户籍在藏的,可以报考区内外高校。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驻格尔木办事处(以下简称格尔木办事处)、西藏民族大学正式干部、职工子女,可以报考区内外高校。
答案来源于:2020年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

2020年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报名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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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我区属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绝大部分考生为少数民族。高校录取新生必须按规定录取符合录取条件的少数民族考生,招生院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录取。

2022年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我区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科目设置为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其中3指语文(汉语和藏语文)、数学(分文理科)、外语,文科综合指政治、历史、地理的综合,理科综合指物理、化学、生物的综合。

7.2016年我区在拉萨、日喀则、山南、林芝、昌都、那曲、阿里、西藏民族大学、格尔木办事处、成都设立考点。因特殊原因在成都、西藏民族大学参加考试的考生,须填写《西藏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借考生情况登记表》(简称“借考表”),在确认信息时向本人户籍所在地(市)招生办申请借考。地(市)招生办须对借考生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将初审合格的考生汇总上报自治区招生部门审批。成都考点只受理符合报名条件中第1条第

2020年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进藏干部、职工在藏工作每满一年(截止时间为当年7月31日),其子女报考普通高校加1分投档。父母双方在藏工作,以工龄较长一方为准,加分最高不超过30分,录取与否由招生学校审查决定。

2020年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报名参加我区高校招生考试的考生,必须接受报考条件资格审查。审查内容包括本人户籍、学籍和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及其在藏工作经历等。

2022年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我区干部、职工子女户籍在藏的;

2020年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我区干部、职工(含援藏干部、职工和曾在我区工作过的干部、职工)、城镇居民、农牧民子女户籍在藏的,可以报考区内外高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