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公示名单点击此处查看,公示期为2020年7月30日-8月4日。
电话:0512-67507949、67507943
传真:0512-67507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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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示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时间内,以实名方式向招生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凡是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必须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必须署真实姓名、所在单位和联系方式。招生办公室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将严格保密,并对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对有关调查结果向反映单位、反映人进行反馈。

其他相关说明:1、请考生务必核对个人基本信息,特别是身份证号、姓名、生源省份(高考报名所在省份)等。若有误请将正确的信息以及身份证复印件传真至0512-。2、公示期间,被举报有户籍、学籍等弄虚作假行为者,一经核实,取消高校专项资格;另学校将在录取、新生入学报到等环节对考生进行资格复查,若发现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问题,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直接取消考生录取或入学资格;对于已取得学籍的在校学生,

1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申请表报名完成后由系统生成打印请按页码从小到大的顺序上传2身份证原件正反面3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及本人页或当地公安部门开具的证明上述所有材料均须考生本人亲笔签名保证其真实性其中材料1须由所在中学审核人亲笔签字并加盖中学公章材料23请在报名系统的附加材料中上传所有申请材料均无需寄送我校不接收纸质申请材料考生在报名系统中上传的电子扫描件须清晰可读未按要求完成报名或申请材料不符合上述要求者报名无效答案来源于2021年苏州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2020年苏州大学高校专项计划资格初审结果公示请考生务必核对个人基本信息,特别是身份证号、姓名、生源省份(高考报名所在省份)等。若有误请将正确的信息以及身份证复印件传真-0512-67507942。

2020年苏州大学高校专项计划资格初审结果公示其他相关说明

我校采集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信息请于7月1日-7月9日登录“苏州大学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志愿采集系统”(http://zxbm..cn/zzzscj/),填报自主招生或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专业志愿及高考分数。若考生在省级招办设置的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计划招生高考志愿中具体填报了我校入围专业的,在我校志愿采集系统中填报的专业志愿须与在省级招办高考志愿中填报的自主招生或高校专项计划招

按照各省要求填报自主招生或高校专项计划高考志愿按照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以下简称省级招办)规定的自主招生或高校专项计划对应批次填报相关高考志愿。填报的专业志愿须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的入围专业范围内(http://gaokao..cn/zsgs/mdgs.jsp),否则视为无效志愿。自主招生考生的入围专业、优惠政策等可点击此处查看(http://gaokao..

按照各省要求在自主招生或高校专项计划对应批次填报志愿按照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规定的自主招生或高校专项计划对应批次填报相关高考志愿。填报的专业志愿须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及我校本科招生网公示的入围专业范围内(具体入围专业请点击查询公示名单),否则视为无效志愿。具体批次等填报要求请咨询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若生源地省份招生部门公布我校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专业目录中未包含考生入围专业的,考生按照生源

其他说明1、按《苏州大学208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规定,高校专项计划在各省(市、区)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已经公布,可在我校本科招生网的招生计划栏目中点击对应省份的地图来查询。2、公示无异议的入选考生按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有关规定填报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志愿(填报高考志愿时,具体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若有疑问请联系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填报的专业志愿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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