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考生的处理执行各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录取规定。

4、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

4、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按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的文件精神执行。

4、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在录取过程中执行各省级招考部门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

4、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

2015年沈阳工程学院招生章程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

4.对加分或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在录取中按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的规定处理。

4.对加分或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在录取中按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的规定处理。

4.对加分或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在录取中按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的规定处理。

2020年沈阳城市建设学院招生章程对高考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