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入学后,我校参照教育部、卫计委、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共同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体检标准,对新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条件的考生、故意隐瞒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对冒名顶替者取消入学资格。
答案来源于:2020年韶关学院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2020年韶关学院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招生工作电子邮箱:sdzsbzs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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