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和省级奖学金、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主,勤工助学岗位等为辅的多种形式相结合的助学体系。
(一)国家、省政府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学生,每学年评审一次,国家奖学金标准:8000元/人,省政府奖学金标准:6000元/人;
(二)国家、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学年评审一次,标准:5000元/人;
(三)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全日制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每学年评审一次,平均资助标准:3300元/人;
(四)新疆西藏和青海海北籍少数民族大学生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疆、西藏和青海海北籍少数民族学生,每学年评审一次,平均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五)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和在校生向学生入学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每学年最高可贷8000元;
(六)其他:学校奖学金、盛德仁奖学金等。
答案来源于:2020年齐鲁医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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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奖励、助学政策严格执行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及生源地学生信用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困难补助等一系列资助政策,特困新生通过“绿色通道”报到入学,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切实享受到不同形式的资助,切实保障“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圆满完成学业。

第二十二条奖励、助学政策严格执行国家普通高校有关的奖励政策,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山东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淄博职业学生优秀学生奖学金及生源地学生信用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困难补助等一系列资助政策,特困新生通过“绿色通道”报到入学,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切实享受到不同形式的资助,切实保障“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圆满完成学业。

2020年齐鲁医药学院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奖助学政策

第二十一条助学政策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答案来源于2021年齐鲁医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章程

2022年齐鲁医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章程助学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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