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硕士学位论文(附评议书)一份;
7.政审表(见附件1,应届生,由考生在学所在院系所的政治工作部门盖章;社会考生,由工作单位盖章;毕业后没有参加工作的,可以由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居委会盖章);
8.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2)。
9.还可以提供:学习(工作)期间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专著)、科研成果证明材料、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10.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1.有效身份证。
2.准考证。
3.黑色签字笔和空白A4纸若干。
4.报考学院要求准备的其他考试用品。
答案来源于:2020年宁波大学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复试考生须知
2020年宁波大学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公布复试录取办法。学院复试录取办法在复试前,须经研究生院审核后方可公布。未按要求提前公布的复试录取办法一律无效。
2020年宁波大学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复试包括外语测试(含口语、听力测试)、面试(含专业与综合面试、思想政治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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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宁波大学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复试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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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宁波大学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复试内容与形式
2020年宁波大学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复试成绩和综合成绩计算。
2020年宁波大学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复试成绩的计算办法
2020年宁波大学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复试考生须知硕士学位论文(附评议书)一份;
2020年宁波大学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复试考生须知硕士期间课程成绩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