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本细则最终解释权归建筑学院2021年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附件:
附件【附件1:建筑学院2021年推免生综合能力成绩计分办法.pdf】
附件【附件2:华侨大学2021年推免生申请表暨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附件3:华侨大学2021年推免生拟推荐名单汇总表.xls】
附件【附件4:华侨大学学术期刊分类目录(理工科).pdf】
附件【附件5:华侨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术期刊分类目录.pdf】

2020年华侨大学建筑学院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工作实施细则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2020年华侨大学建筑学院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工作实施细则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境外生)。

2020年华侨大学建筑学院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工作实施细则根据学校下达指标,建筑学院共有推荐名额为:正选6名,候选2名。综合考虑各系应届境内本科毕业生人数等实际情况,进行推荐名额分配。建筑系拟推荐正选3名,候选1名。城乡规划系拟推荐正选2名。风景园林系拟推荐正选1名,候选1名。

2020年华侨大学建筑学院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工作实施细则推免名额及其分配

2020年华侨大学建筑学院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工作实施细则申请推免的基本资格条件

2020年华侨大学建筑学院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工作实施细则推荐排序办法

2020年华侨大学建筑学院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工作实施细则时间安排

2020年华侨大学建筑学院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工作实施细则注意事项

2020年华侨大学建筑学院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工作实施细则2020年9月29日12:00前,学生申请报名。符合建筑学院推免生申请条件且自愿参加推荐免试的学生按建筑学院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申请,并提交相应佐证材料。

2020年华侨大学建筑学院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工作实施细则建筑学院研究生秘书联系方式:0592-61626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