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的办学特点、就业情况和专业发展趋势。在充分尊重学生意愿的基础上,告知学生要预先充分了解拟转入专业的专业要求,并结合自身情况决定是否申请转专业,为学生理性选择打好基础。

2020年黑龙江工程学院转专业和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实施办法(修订)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转专业

2020年黑龙江工程学院转专业和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实施办法(修订)转专业的基本条件

2020年黑龙江工程学院转专业和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实施办法(修订)转专业时间

2020年黑龙江工程学院转专业和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实施办法(修订)第二学期、第三学期第1教学周,各接收院(系)将学生本人填写的《本科生转专业申请确认表》

2020年黑龙江工程学院转专业和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实施办法(修订)。附则

2020年黑龙江工程学院转专业和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实施办法(修订)转专业和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后学生的管理

2020年黑龙江工程学院转专业和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实施办法(修订)实施大类招生专业分流的院(系)负责制定本院(系)的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方案,经向学生公示无异议后,在第二学期第10教学周以院(系)正式文件形式报学生处、教务处备案,由学生处公布。

2020年黑龙江工程学院转专业和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实施办法(修订)各专业转出人数不设限额。可接收转专业人数原则上不设限额,如确因师资状况、培养能力、教学资源、实验室条件、学生就业等情况需设置接收人数限额的,由各院(系)转专业领导小组负责科学制定本院(系)转专业实施细则(包括各专业接收转专业学生的条件、接收人数、考核内容、考核方式、选拔程序等),在第一学期、第二学期第10教学周以院(系)正式文件形式报学生处、教务处备案,由学生处公布。

2020年黑龙江工程学院转专业和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实施办法(修订)实施大类招生专业分流的各院(系)成立领导小组,负责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的宣传、政策解读和具体实施,组长由院长(主任)担任。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仅可参加一次分流,已分流者不可再次分流。

2020年黑龙江工程学院转专业和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实施办法(修订)各院(系)成立领导小组,负责转专业工作的具体实施,组长由院长(主任)担任。各院(系)应积极开展转专业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要从专业认证的角度出发,制定吸引优秀生源的方案和措施,要有能满足毕业要求的学分互认的管理办法。同时各院(系)要加强专业引导和专业介绍,可自行安排时间对意向转入本院(系)下设专业的学生统一进行专业和学习要求的介绍,保证学生能够充分了解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