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录取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面试合格后,按照合格考生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未进入专业志愿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加试其他专业笔试(笔试方案另行通知)后作相应调剂录取,对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我校将于九月上旬在大庆师范学院招生信息网公示拟录取学生名单,公示无异议后,经省招生考试院同意,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学生管理与毕业
;(一)通过第二学士学位录取的学生,学制两年,属于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纳入学校本科生学籍管理系统,按照学校本科生相关管理规定管理。
(二)凡在学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根据学校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毕业证书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注明“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三)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学校发给结业证书;退学的学生,学校发给肄业证明。
七、保障与监督
「(一)学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二)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管理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选拔的原则。
(三)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过程公开、透明,考核结果及时向社会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459-5510088o
八、附则
(一)考生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将取消其报名资格,同时将相关情况通报上级有关部门依规处理。
(二)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不委托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开展相关工作,报名和面试不收费任何费用。
(三)本招生简章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与教育部
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不一致,最终以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为准。-
(四)第二学士学位招生专业学费按普通本科专业学费标准执行,具体参照《大庆师范学院2020年全日制本科招生章程》。
(五)本简章未尽事宜,按照上级主管部门政策执行。
(六)联系方式:
1. 招生咨询联系人:李老师0459-5510088(兼传真)
2. 大庆师范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www.***/;教育部新职业网:https:〃www.***/。
3. 通讯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西宾西路(邮编163712)。
答案来源于:2020年大庆师范学院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一)报名方式:考生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网上报名,无需邮寄材料。报名邮箱:@***。
(二)提交材料:
1.本人签字确认的《大庆师范学院第二学士学位报名表》(附件)扫描件。
2.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扫描件。
3.本人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扫描件。
4.本人近期蓝底免冠1寸彩照。
以上材料要求扫描清晰,彩色,并统一打包以“姓名+报考专业”命名,大小在50M以内按报名时间发送至报名邮箱。未按要求完成网上报名或材料不合要求者,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时间:2021年6月18日至7月10日。截止日期过后发送的报名视为无效。
(四)资格审查:报名截止后,学校组织人员对申请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核,并将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名单在大庆师范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示3日。考生于2021年7月15日后在学校招生信息网查看审核结果。
2021年12月18日至12月27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否则按违纪处理。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泄露丢失造成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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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大庆师范学院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本招生简章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与教育部

2020年大庆师范学院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附则

2020年大庆师范学院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保障与监督

2020年大庆师范学院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学生管理与毕业

2020年大庆师范学院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录取

2020年大庆师范学院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录取与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