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总成绩为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按相应权重相加之和,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的权重各占50%,计算公式为:(考生初试总分÷300)×100×50%+复试成绩(百分制)×50%=总成绩。
2.各学院在确定拟录取博士研究生名单时,结合学科发展情况、导师的科研条件和招生限额等因素,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复试成绩仍相同时,两门初试专业课成绩之和分高者优先录取。
3.因受导师招生名额限制,不能被原报考导师招收的复试合格考生,在满足学院相关要求条件下,可在原报考专业内向学院提出调整导师的申请,相关事宜详见学院通知。
4.学校认为有必要时,可组织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5.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录取:
(1)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不予录取。
(2)提供虚假信息或资格审查时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一经查验,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
(3)拟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硕博连读研究生)在入学报到时须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位或学历证书,否则取消其录取资格。
(4)思想品德考核及体格检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1)报考“普通招考”类别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培养单位提交下列书面材料: (1)网上报名系统生成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信息表打印件; (2)两名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职称)同行专家的推荐书(附件中下载); (3)硕士课程成绩单和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报考秋季入学博士的应届硕士生,在报名时可先提交硕士生学生证复印件,并在入学前补交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4)有效证件复印件(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护照、港澳台身份证); (5)同一底片的一寸免冠照1张; (6)硕士学位论文和论文评议书(应届硕士生可在2018年5月底前提交); (7

1.报考“普通招考”类别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培养单位提交下列书面材料: (1)网上报名系统生成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信息表打印件; (2)两名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职称)同行专家的推荐书(附件中下载); (3)硕士课程成绩单和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相符”并由本人签字(报考秋季入学博士的应届硕士生,在报名时可先提交硕士生学生证复印件,并在入学前补交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4)有效证件复印件(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护照、港澳台身份证); (5)同一底片的一寸免冠照1张; (6)硕士学位论文和论文评议书(应届硕士

2020年成都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普通招考考试安排准考证打印时间、考试网络平台及其操作办法详见各学院考试通知。研究生院、各招生学院通过网络、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通知、信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020年成都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普通招考考试安排学校认为有必要时,可组织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2020年成都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普通招考考试安排网络远程复试

2020年成都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普通招考考试安排网络远程初试

2020年成都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普通招考考试安排咨询监督

2020年成都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普通招考考试安排其他事宜

2020年成都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普通招考考试安排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录取

2020年成都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普通招考考试安排录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