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深化高职教育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建立高职教育分类选拔学生的新机制,促进高中阶段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根据教育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的相关文件精神,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分类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19年重庆市高职分类考试招生中的“高职专科”“对口高职”等2类。“五年一贯”“三?二分段”转段考试招生方案另行制定。
第四条 学校全称: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办学地址:重庆市巴南区尚文大道887号
第八条 学校简介: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是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教育部备案,重庆唯一公办综合性高等职业艺术学院,拥有中职、高职两个办学层次。学院以重庆艺术学校为办学基础,曾培育出三届梅花奖得主、中国剧协副主席沈铁梅及蒋勤勤、殷桃、吕一、朱晓渔等知名影视明星。学院坚持“立足重庆、传承文化、服务基层”办学定位,秉承“厚德博艺”办学理念,以“四能四会”(能说会道、能唱会跳、能编会导、能拍会照)为人才培养目标,全面推进以“友善”为核心的校园文化建设,努力培养适应时代需要的具有舞台表演力、艺术原创力、文化实践力的高素质技能型文化艺术人才。
学院立足当前、展望未来,着力建成“生态、、融合、智慧”、具有浓厚文化艺术内涵的特色校园文化,积极探索多学制多层次教育模式,以专业建设、人才培养、剧目创作、社会合作等为着力点,努力提升办学水平和综合实力,将学院建成集中职、高职、应用型本科于一体的综合性艺术学院,“立足重庆、辐射西部、面向全国”,努力打造西部文化艺术人才培养高地,为重庆乃至西部地区的文化艺术事业做出应有贡献!
第九条 招生范围:已参加重庆市2019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和重庆市2019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报名,取得报名资格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第十条 招生类型:针对普通高中毕业生设置“普高类”,针对中职毕业生设置“中职类”。

(一)监督申诉:监督部门: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纪委办公室联系人:姚老师监督电话:023-

第十五条考试办法:(一)普高类考试由文化素质测试、技术科目测试两部分组成,满分750分。考试科目考试内容考试分值考试时间考试地点文化素质测试语文150分2019年3月16日至17日(详见准考证)区县考点(详见准考证)数学(文/理)150分英语150分技术科目测试信息技术150分通用技术150分(二)中职类考试由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两部分组成,满分750分。其中职业技能测试包含专业

第十一条我校2019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具体招生专业及分专业招生计划以经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审核、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对外发布的信息为准。备注:1.各专业高职(专科)层次学制均为3年,专业介绍登录我校招生网(http://www./)查询。2.住宿费标准为1000元/年,各项收费标准以重庆市物价局批准的为准。3.对口高职的考生只能报考对应类别的专业(其他类、艺术类按普通文理

第十六条免试条件:(一)在学习期间参加教育部主办和联办或认定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职应届毕业生,报考我院对口专业类,免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测试。(二)在重庆市教委主办和联办的市级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以及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报考我院对口专业类,免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测试。(三)已取得国家承认的

第四章招生专业及计划第十一条我校2019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具体招生专业及分专业招生计划以经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审核、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对外发布的信息为准。备注:1.各专业高职(专科)层次学制均为3年,专业介绍登录我校招生网(http://www./)查询。2.住宿费标准为1000元/年,各项收费标准以重庆市物价局批准的为准。3.对口高职的考生只能报考对应类别的专业(

(3)中职类招收高职专科对口(不含艺术、其他类),按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测试总成绩进行排序。总成绩相同时比较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中职类招收艺术类专业,按专业考试成绩进行排序,专业考试成绩相同时比较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中职类招收艺术类专业,按专业考试成绩进行排序,专业考试成绩相同时比较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中职类招收艺术类专业,按专业考试成绩进行排序,专业考试成绩相同时比较文化素质测试成绩。

(二)招生服务及地址:巴南校区:重庆市巴南区尚文大道887号巴南邮政编码:400055巴南招生咨询:023-全国免费招生热线:400-0560-111学院网址:http://www..cn学院微信公众号:cqwhys(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cqwhyszsc(重艺招生处)

第三章招生范围与类型(一)普高类面向普通文理科、艺术类招生,培养全日制高职(专科)层次人才。学生在校期间可参加重庆市统一组织的“专升本”考试。(二)中职类面向对应类别的中职毕业生招生,培养全日制高职(专科)层次人才。学生在校期间可参加重庆市统一组织的“专升本”考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化高职教育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建立高职教育分类选拔学生的新机制,促进高中阶段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根据教育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的相关文件精神,制订本章程。第二条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分类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三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18年重庆市高职分类考试招生中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化高职教育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建立高职教育分类选拔学生的新机制,促进高中阶段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根据教育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的相关文件精神,制订本章程。第二条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分类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三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19年重庆市高职分类考试招生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