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现场确认时间:2019年2月26日-2月27日地点:长春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长春理工大学南区研究生教学楼3楼315房间)

三、申请材料1.《长春理工大学2019年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非应届考生登记表中“单位意见”一栏必须由考生档案管理部门或人事管理部门填写明确意见。应届硕士生(含硕博连读生,下同)由所在学校研究生院(部、处)填写报考意见。2.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填写的推荐书。3.本科和硕士的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提供硕士学生证复印件;无硕士毕业证书的仅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4.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或档案部门盖章的复印件;5.往届生提交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和结论部分,应届生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6.已发表或录用的学术

8.其他可以体现本人学术水平与能力的相关材料等。申请材料1-4需在现场确认时提交。5-8需在报名系统中提交电子版。申请人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并确保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可信。如发现申请人提交虚假材料、作弊及其它违纪行为,将根据有关规定随时取消其报考、录取资格及学籍。

2.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12月28日-2019年2月15日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n),注册用户或使用原有学信网账号,按要求录入本人各项真实信息,下载填写《长春理工大学2019年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并网上支付报名费。未缴纳报名费的,不予现场确认。报名费标准:200元网上报名时需上传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片,背景为蓝色,其他颜色不予进行现场确认。照片要求人像清晰,轮廓分明,层次丰富,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图像规格:JPG格式,大小20k-100k.现场确认后,考生不得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更改报名照

二、申请条件1.符合我校2019年博士生招生章程中规定的基本条件。2.具备所攻读学科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对学术研究有浓厚的兴趣,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3.硕士专业应与博士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4.在以往的学习和工作经历中表现优异,在与报考学科相关的领域中取得较出色学术成果。5.本次“申请-考核”制招生仅招收非定向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所有录取考生入学报到前必须将个人全部档案、工资关系转入我校。未按规定办理档案、工资关系调转手续和档案、工资关系审核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

一、招生计划见长春理工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当年获得我校招生资格的博士生导师均可通过“申请-审核”的方式招收博士生。

四、申请流程1.报名方式:分为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必须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报名方为有效。2.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12月28日-2019年2月15日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n),注册用户或使用原有学信网账号,按要求录入本人各项真实信息,下载填写《长春理工大学2019年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并网上支付报名费。未缴纳报名费的,不予现场确认。报名费标准:200元网上报名时需上传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片,背景为蓝色,其他颜色不予进行现场确认。照片要求人像清晰,轮廓分明,层次丰富,神态自

4.提交材料要求(相关模版可在报名时下载附件)考生(或代办人)须在现场确认时提交或出示以下材料:

七、工作原则1.“申请-考核”制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做到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监督到位,维护招生工作的严肃性。2.要充分发挥专家组考核作用,尊重导师招收博士研究生的自主权。3.学院要在学校规定的基础上制订科学的考核办法,科学选拔,全面考查,客观评价,突出重点,强化对申请人专业学术潜质和科研创新能力等方面的审核。4.考核组成员须遵守学术、职业道德规范。对于违背招生纪律的成员,免除其成员资格,暂停其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对把关不严、执纪松散的学院,将视具体情节削减招生计划。长春理工大学研究生院2018年12月26日

六、录取1.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招生计划,综合申请者考核成绩,根据报考导师意见,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按规定进行公示。2.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汇总各学院拟录取名单,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