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所加分值计入省文化联考成绩总分,我校不再重复加分。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可加10分。录取原则: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可加10分。录取原则: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加10分。以上政策加分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信息为准,无需提供材料,经省教育考试院公示无异议后执行。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可加10分。注:以上加分依据由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提供我校,无需考生本人提供。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录取时加10分;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可加10分。如加分政策有调整,以经省招委会批准的我省2019年招生政策为准。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可加10分。以上四项加分,省考试会在发布考生总成绩时给予体现,学校不在加分。4月25日前,院校根据省统一组织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文化测试结果,按照招生简章中规定的录取规则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通过录取系统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可加10分。监督审核考生本人须在面试现场出示加分政策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并承诺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高职提前招生录取资格。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可加10分。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所加分值计入省文化联考成绩总分,学校不再重复加分。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可加10分。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所加分值计入省文化联考成绩总分,我校不再重复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