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二次报考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复试通知或录取通知并第二次向我院报考的推免生,我院均将视为二次报考推免生,学院将在综合考虑已录取人数、学位类型等因素再决定是否录取。二次报考推免生不享受第一学年一等学业奖学金。七、信息公开我院拟录取的推免生复试成绩及录取结果均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天,终录取名单以“推免服务系统”为准。我院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举报,监督举报电话如下:校纪委:029-81891725研究生院:029-88203489先进材料与纳米科技学院:029-81891417八、其它特殊情况因“推免服务系统”自身故障或我校网络故障,我院将及时调整工作安排
七、信息公开我院拟录取的推免生复试成绩及录取结果均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天,终录取名单以“推免服务系统”为准。我院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举报,监督举报电话如下:校纪委:029-81891725研究生院:029-88203489先进材料与纳米科技学院:029-81891417
九、注意事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推免生录取资格:
二、组织机构成立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推免生的选拔接收,组成如下:组长:秦勇组员:杨如森、高宝铜、梁燕萍、李培咸、李智敏督查:卢硕秘书:赵群
7.奖学金:录取为我院推免生将优先评奖学金。先进材料与纳米科技学院奖助金设置情况奖助金类别奖助金等级金额比例国家奖学金/2万元/年2.5%国家助学金/6000元年100%学业奖学金一等7300/年36%二等3000/年18%三助岗位津贴助研研一:100/月100%研二:450/月研三:450/月助教视工作量而定助管400社会奖学金由企业设立优秀硕士推免生专项奖学金等级条件要求金额特等985高校/西电排名前1%的推免生2万元一等985高校/西电排名前5%的推免生其他211高校排名前1%的推免生1.5万元二等其余985/211高校推免生1万元直博生专项奖学金
一、基本原则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固树立质量意识,积极服务国家发展需求;2.进一步完善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公平公正的工作机制,树立科学的人才选拔理念,坚持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着力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的考查;3.接收相同或相近学科专业推免生,鼓励校内其他学院推免生和校外其他高校推免生报考;4.进一步加强导师组在人才选拔中的自主权,充分发挥导师组的指导作用;5.以人为本,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八、其它特殊情况因“推免服务系统”自身故障或我校网络故障,我院将及时调整工作安排,请及时关注我院网站。
六、正式录取经复试考核合格,并在教育部推免生服务系统中填报我院的推免生,学院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录取通知。1.已通过“优研计划”暑期夏令营、“宣讲校园行”以及在28日前完成导师复试的推免生:务必在9月28日18:00前完成报考,并于9月29日18:00前在教育部推免生服务系统中完成录取确认。2.其他推免生:须通过导师组织的复试,并务必在接到录取通知的当日内点击确认同意录取。3.未按时确认录取的推免生,我院有权取消其录取资格并在“推免服务系统”中撤销待录取通知。4.推免生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同意待录取后,我校一律不再取消。5.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推免生
三、基本要求: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4.获得本科就读高校推免生资格;5.无任何学术不端行为记录,无任何不良诚信或违纪行为记录。
四、接收流程由于学院招生名额和各研究生指导教师(或课题组)接收学生名额有限,为保证学生利益,确保学院推免生接收工作顺畅,建议有意申报我院的同学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预报名:即日起,考生可登陆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报名平台(http://yjsxt..cn/pub/index.jsp),点击“推免生报名”。我院研究生报名平台截止报名时间为9月24日20:00。考生请随时关注资格审查结果,审核通过后,及时联系导师进行考核,并等待导师在研究生系统平台上确认终结果。2.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网报:9月28日所有进行预报名且被确认录取的推免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