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口单招包括本科、专科统招、专科注册入学三个批次,省教育考试院将根据省教育厅下达的对口单招年度计划,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布。各高校不得在省教育厅正式公布的招生计划之外招生,擅自招收的新生不能取得学籍。
2.招生章程是高校向社会公布招生信息的主要形式,是高校向考生的公开承诺,是其开展招生工作、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各高校招生章程均应符合国家法令法规与政策,凡与国家和我省招生政策相违背的,一律以国家和我省的招生政策为准。

身体健康状况检查1.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以下简称“体检”),无体检信息的考生不得参加对口单招录取。2.体检工作由各市、县(市、区)招办和教育局职教部门共同负责,按照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和要求进行。3.报考烹饪、旅游管理专业考试的考生均须提前进行转氨酶检查。4.体检工作截止日期为2019年4月15日。

组织管理对口单招工作政策性强、工作量环节多、时间紧、要求高。因此,各市、县教育局、招办、各专业联考委、各有关学校和单位应切实加强领导,严格管理,周密部署,配备专门人员,负责具体实施工作。各专业联考委和专业技能考试考点院校应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要求,加强对对口单招专业技能考试的组织管理,增强责任意识,加强安全保密,在命题、评分、保密等环节要严格遵守纪律,确保公平公正。要树立服务观

3.录取要求高校录取新生须按规定程序,按时完成提档、阅档、退档、审核等各环节工作,保证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对无故超过时间未按要求完成相关环节工作,省教育考试院可根据所发出的考生电子档案,按有关高校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代为录取,并设置考生电子档案为预录取状态,同时书面通知有关高校。凡已被各类普通高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对口单招录取。凡已被对口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各类普通高校录取。

2.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奖的体育科目组考生享受的奖励政策。参加国家及省级体育比赛获奖的体育科目组考生,必须取得专业技能考试合格成绩和文化统考成绩,方能享受对口单招奖励政策。获得全国体育比赛(由国家体育总局或教育部组织的青少年单项比赛、分区赛、分项赛、系列赛、全国中学生比赛)前6名,江苏省体育比赛(由省体育局或省教育厅组织的省运会、省级单项比赛、省中学生比赛)前3名的考生,可根据志愿直接录取省属院

(3)计算机匹配录取。凡被院校预录取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通过计算机系统,按照考生填报志愿的先后顺序和院校确定的考生预录取顺序自动匹配录取1个院校及专业,录取即完成,考生不需通过网络确认录取信息。凡第一轮符合条件未被录取的考生,均可继续参加第二轮填报志愿;凡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再重新填报其他院校;未被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得办理录取备案手续。经过考生填报志愿、院校审核、匹配录取后未完成计划的院校,可

2.资格审查、报名和体检(1)报名参加转段升学的考生必须是转段升学试点项目的学生,否则不予报考。(2)转段考生的报名时间、方式与对口单招考生相同,并参照对口单招收费标准缴纳报名费及相关费用。(3)转段考生所学中职专业应与对口单招科目组(见附件1)相符。符合对口单招报名条件的考生,可兼报相应科目组的对口单招。(4)转段考生均须参加体检,体检工作与对口单招体检工作同时进行。无体检信息的考生不得

招生范围及对象对口单招是普通高校招生的组成部分,招生范围及对象为具有本省户籍或取得本省学籍,且符合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基本条件的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中专、技工学校,以下简称“中职校”)的应、往届毕业生。2021年起,参加对口单招的考生须参加中职校学生学业水平考试。

招生宣传1.有关招生院校须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规、文件精神及本实施办法制定具体的招生录取办法,并适时向社会公布。2.各市、县(市、区)招办(教育局职教部门)、相关中职校应积极配合招生院校,广泛深入地做好招生宣传。

1.转段升学对象和计划转段升学对象为省教育厅公布的2016年试点项目中的中高职“3+3”分段培养和中职与本科“3+4”分段培养的中职校的应届毕业生。转段升学计划纳入省教育厅下达的高校招生年度总计划,不占用对口单招计划。

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1.对口单招包括本科、专科统招、专科注册入学三个批次,省教育考试院将根据省教育厅下达的对口单招年度计划,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布。各高校不得在省教育厅正式公布的招生计划之外招生,擅自招收的新生不能取得学籍。2.招生章程是高校向社会公布招生信息的主要形式,是高校向考生的公开承诺,是其开展招生工作、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各高校招生章程均应符合国家法令法规与政策,凡与国家和我省招生政策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