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八、拟录取及公示1.录取原则:考生的材料审核成绩和复试成绩按照比例合成总成绩,具体比例将在复试前予以公布。总成绩将作为录取的重要依据。根据总成绩,结合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终录取名单。2.复试结果及拟录取名单公示:复试结果及拟录取名单将在学院网站通知通告栏和同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同时公示,并及时告知未录取考生复试结果。3.拟录取博士生入学前须取得硕士学位。九、其他本实施办法由航空航天与力学学院教务办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学校相关规定为准。航空航天与力学学院教务办2017年11月

七、复试资格审查参加综合考核面试的考生请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件、硕士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单证硕士生只需携带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生凭《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境外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原件)到同济大学研究生院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届时请查看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的通知)。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对不符合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并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

9.考生自我评价(含150字以上学术成果描述)和攻博期间的科学研究计划书(3000-5000字),鼓励考生与导师积极沟通完成研究计划书。申请人必须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发现作伪并核实,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且5年内不接受其报考。

1.录取原则:考生的综合排名由考生的材料审核成绩(满分100分)、计划书评定成绩(满分60分)和综合面试成绩(满分240分),三项成绩相加合成总成绩确定,并以此作为拟录取依据。根据总成绩,结合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终录取名单。

一、申请条件符合《同济大学2019年第一次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规定的申请条件。二、申请材料请申报全日制非定向考生在同济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中报名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同时将申请材料的纸质版寄送至同济大学航空航天与力学学院研究生教务办(邮寄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彰武路100号东大楼215办公室董老师,邮编200092,电话021-65981138,请注明2019年博士生“申请-考核”制申请材料,如通过邮寄方式必须使用邮政特快专递EM)。申请材料提交如下(添加封面和目录,1-9按顺序装订成册,其中专家推荐信不装订,密封夹在册中):1.《同济大学2019年

10.附件一《同济大学航力学院2019年博士生申请考核制个人情况汇总表》电子版请发至donghaiqing@.cn,无需打印。申请人必须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发现作伪并核实,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且5年内不接受其报考。

三、申请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11月8日。四、确认导师申请人在申请之前须与博士生导师联系,确认导师是否可以接收。学院当年招收博士生导师名单见同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同济大学2019年博士生招生目录》或详见学院网站公布的博导名单。

五、申请材料审核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根据考生的教育背景、学业水平和科研成果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并给出材料审核成绩,材料审核成绩满分为100分。根据材料审核成绩,确定进入下一阶段考核的考生名单,同时将审核结果及时告知考生,并在学院网站公示进入下一阶段考核的考生名单。根据学院招生计划数和考生情况,材料审核成绩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档。材料审核成绩合格的考生直接进入复试考核。材料审核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能进入下阶段考核。六、复试考核根据考生的申请材料,审核确定参加综合考核面试名单。复试环节包括计划书评定和综合面试两部分,满分为300

2、本实施办法由航空航天与力学学院教务办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学校相关规定为准。航空航天与力学学院2018年10月

八、拟录取及公示1.录取原则:考生的综合排名由考生的材料审核成绩(满分100分)、计划书评定成绩(满分60分)和综合面试成绩(满分240分),三项成绩相加合成总成绩确定,并以此作为拟录取依据。根据总成绩,结合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终录取名单。2.复试结果及拟录取名单公示:复试结果将在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公示,拟录取名单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公示后生效。3.调档及政审工作具体请等待学校研招网的通知。九、其他1、入学时间:2019年3月。报到时须携带录取通知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原件。特别提醒,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前必须取得硕士毕业证书和硕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