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招生方式我校博士生招生方式有两种,即普通招考和硕博连读。(一)普通招考: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进行考试选拔博士生的招生方式。普通招考分为统一考试入学和申请考核制两种。我校在普通招考博士生招生中试行申请考核制,部分优秀应届硕士毕业生和往届毕业生,可通过“申请考核”制的形式申请攻读我校博士研究生,具体办法详见《沈阳工业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工作办法》(见附件1)。(二)硕博连读:从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成绩优秀,且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学2017级、2018级硕士生中择优遴选博士研究生,具体办法详见《沈阳工业大学2019年博士研

(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间:2019年2月27日、28日(8:30-11:30,13:30-16:30)申请者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到沈阳工业大学中央校区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校部304房间),进行信息确认,并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五)博士生导师招收申请考核制博士生不须向学校缴纳培养基金。八、监督机制学院应按照确保招生质量、尊重导师招生自主权和排除非学术因素干扰的基本原则,结合自身学科特点,制定具体细则,报研究生院备案,并于学院网站公布。研究生院监督举报电话:024-25496237纪委(监察处)监督举报电话:024-25496002

四、资格审查、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单独考试考生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前需到我校进行资格审核(或将所需材料邮寄至我校),未经资格审核的或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考生无法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1.资格审核时间:2018年10月10日-10月25日,工作日(8:30-16:30)地点: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沈辽西路111号沈阳工业大学中央校区校部313A房间(研招办)资格审核需提交以下材料:(1)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大学本科毕业证复印件;(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从学信网(http://www..cn/)查询并打印,无法查询的应根据

二、招生专业:材料物理与化学材料学材料加工工程三、招生导师:通过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生的校内专职导师(详见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招生专业:建筑材料与工程三、招生导师:通过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生的校内专职导师(详见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三、每名博士导师每次入学考试只允许接收1名同等学力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者。

四、同等学力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合格者,学费缴纳按照辽宁省物价局相关文件执行。

(一)普通招考: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进行考试选拔博士生的招生方式。普通招考分为统一考试入学和申请考核制两种。我校在普通招考博士生招生中试行申请考核制,部分优秀应届硕士毕业生和往届毕业生,可通过“申请考核”制的形式申请攻读我校博士研究生,具体办法详见《沈阳工业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工作办法》(见附件1)。

六、评价与考试以“统一考试入学”方式报考的评价与考试过程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