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研究生处(部)将各学院优研生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年度研究生工作整体考核的重要依据,同时也作为分配2019年招生计划的重要参考指标。对于工作不重视、计划开展不利、未完成当年工作要求的学院,将严格控制并缩减其招生计划。

4.学院推荐考核合格者,由培养学院公示3天无异议后,培养学院院长签字加盖公章后,9月20日前上报研究生处(部)审核。

三、“优研生选拔计划”的执行程序(一)选拔时间2018年7月1日-9月24日期间进行,逾期不予补受理审批。9月20日前,各学院将符合条件选拔出的优研生上报研究生处(研工部)审批。研究生审查无误且公示无异议后,于9月27日前确定我校2019年优研生名单。(二)选拔程序1.申请人下载并填写“陕西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优秀生源预选拔申请表”(见附件),并向相关学院提交以下证明材料:(1)有效期内的学生证(每学期均注册)、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本科成绩单原件1份,加盖学生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或学籍专用章;(3)本科前三年度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加盖所在学院

(一)申请“优研生选拔计划”学生的基本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道德品质良好,身心健康、诚实守信、无学术不端行为,本科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2.生源为全日制二本及以上应届毕业生。研究生阶段拟报考的学科专业与其本科专业一致或相近。按照学位授予条件测算可取得学士学位。3.本科阶段学业成绩优良,其课程平均成绩(重修合格成绩按60分计)不低于70分(或平均学分绩点在2以上)。4.在校大一至大三期间,每年度综合测评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50%以前。

(二)选拔程序1.申请人下载并填写“陕西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优秀生源预选拔申请表”(见附件),并向相关学院提交以下证明材料:(1)有效期内的学生证(每学期均注册)、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本科成绩单原件1份,加盖学生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或学籍专用章;(3)本科前三年度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加盖所在学院党委(党总支)公章。(4)国家外语四级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5)各类获奖证书及科研成果的原件及复印件。2.培养学院初审资格,公布符合选拔条件进入选拔考核的学生名单。3.选拔考核选拔考核由各培养学院组织,其必须严格执行公开透明的择优选拔考核程序。考核需包

3.选拔考核选拔考核由各培养学院组织,其必须严格执行公开透明的择优选拔考核程序。考核需包含政审、笔试、面试(含英语听说)三个环节,培养学院也可根据专业实际单独加设其他环节。选拔考核要求及程序,参照“陕西理工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中复试相关要求进行。

二、“优研生选拔计划”申请条件(一)申请“优研生选拔计划”学生的基本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道德品质良好,身心健康、诚实守信、无学术不端行为,本科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2.生源为全日制二本及以上应届毕业生。研究生阶段拟报考的学科专业与其本科专业一致或相近。按照学位授予条件测算可取得学士学位。3.本科阶段学业成绩优良,其课程平均成绩(重修合格成绩按60分计)不低于70分(或平均学分绩点在2以上)。4.在校大一至大三期间,每年度综合测评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50%以前。(二)有较突出科研及创新能力者,或在校期间综合素质高,表现优异者,可不受基本

5.学校审核确定研究生处(部)汇总各学院上报结果,审查无误且公示无异议后,终确定我校2019年优研生名单。

一、“优研生选拔计划”的组织与名额分配1.“优研生选拔计划”按照培养学院组织选拔,学校审查备案原则进行。各培养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学院选拔工作,研究生处(研工部)代表学校进行终资格审查工作。2.各培养学院“优研生选拔计划”名额,依据2018年各学院研究生招生计划完成数下拨,学术型和工程类专业学位不得超过计划数的70%,不得低于计划数的30%,其他专业学位不得超过计划数的50%。3.各学院优研生选拔工作情况将作为2019年招生计划分配的重要依据。

一、招生计划我校2019年拟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350人,均为全日制(具体人数以教育部终下达给我校的计划为准)。我校2019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教育硕士、会计硕士、法律硕士和汉语国际教育为2年,其余学科学制均为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