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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单独考试总则

2019年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单独考试招生章程总则
中专网 更新时间:2023-03-15 09:17:48 解决时间:2019-04-27 1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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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院分类考试招生采用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模式,在招生工作中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省、市招生部门、学院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保障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三条

学院全称: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国标代码:12829,在陕招生代码:8121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创办近60年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是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学院设有会计学院、管理学院、商学院、经济与金融学院等4个二级学院,基础部、体育部和思政部等3个教学部。开设22个专业,形成了以会计专业为龙头,财经商贸大类专业为主干、多专业协调发展的格局,专业相对聚焦,专业特色鲜明。拥有会计等7个省级高等职业教育重点专业,市场营销等3个省级教学改革试点专业,证券与期货等2个中央财政支持的“高等职业学校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专业;拥有1个一流建设专业和3个一流培育专业,一流建设和培育专业覆盖在校学生81﹪。学院毕业生就业状况良好。

第五条

办学地点:陕西省咸阳市文林路1号

邮政编码:712000

学院网址:http://www.***

学院招生网:http://zsw.***

招生咨询电话:029-

第六条学院成立了招生委员会,学院书记、院长为主任,主管招生院长为副主任,成员由招生就业处、会计学院、管理学院、商学院、经济与金融学院、纪检监察处、教务处、学生工作处、党政办公室、财务处等部门负责人组成。是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

第七条学院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办相关规定,贯彻落实学院招生委员会决定。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第八条学院在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学院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社会需求和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制定专业及招生计划,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后,由省教育厅下达,学院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只在陕西省内开展,招生专业和计划以陕西省教育厅下达为准。

第十条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在校待遇、毕业生就业政策以及毕业文凭等均与通过高考统招录取的完全相同。

  中专 数据中心 2019-04-27 1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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